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乡村医生刘建忠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刘建忠 | 泉丰卫医罚〔2024〕35号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 乡村医生刘建忠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2024年9月24日接诊患者张绍军时未为患者张绍军填写门诊病历,也未填写处方笺),该行为导致产生医疗争议后无法还原患者张绍军诊疗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重要依据,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 警告、处50000元罚款、并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 | 2024/11/29 |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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