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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丰泽灯星社区第三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丰泽灯星社区第三卫生所(丰泽区泉秀街道大淮新村38幢楼下4号店)因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我局作出依法吊销该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作出依法注销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为PDY00059735050312D6009)。
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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