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市北峰片区小滞洪区连通渠新建工程项目)
2026-11-02 16:07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拟对泉州市北峰片区小滞洪区连通渠新建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6年11月3日—11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北峰片区小滞洪区连通渠新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省道307线与泉山路叉口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清源街道办事处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省道307线与泉山路叉口,占地面积约4078㎡,新建渠道329m,其中包括:新建3孔宽4m、高2.5m的箱涵89m;新建8m底宽、边坡比为1:2的梯形生态护坡明渠189m;新建12m宽水闸一座。包含沿线既有管线迁改及路面恢复。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临时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排污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程洗车、降尘等用水。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运输车辆扬尘及堆场扬尘)、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施工现场围挡封闭、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裸露表土需要覆盖防尘网。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超速,尽可能防止运输的物料洒落。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防止超载,运输采用篷布遮盖,同时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的运行噪声。

施工路段应避开居民区午夜间休息时段,如因特殊原因需施工的,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示;禁止采用落后工艺和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沿线拆迁及建设过程产生的工程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渣。

工程临时开挖土石方随运随清,沉渣同一般的土方一起进行回填;工程余方运至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园区C区回填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6年9月22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于2026年9月3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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