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肖厝排洪渠工程(一期))
2025-09-17 15:09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拟对肖厝排洪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5年9月18日—9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肖厝排洪渠工程(一期)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拾全建设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肖厝排洪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工程设计改造渠道总长68m,其中明渠段长11m,箱涵段长57m,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如箱涵进口拦污栅、砖墙临时封堵、箱涵上部检查井等,工程占地面积1004平方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废水应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生活场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围堰修筑及拆除应选择水位较低的枯水期进行施工,采取分段围堰施工,禁止向水体内倾倒油料、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等,保证排洪渠水体水质。

  2.废气

  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并加强对建筑材料及运输车辆管理,尽可能减少洒落和扬尘。施工期无组织排放施工粉尘等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过程应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熬制搅拌。

  3.噪声

  对施工噪声进行必要的控制,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工程余方运至政府指定弃置点或其他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利用,不得乱堆乱弃,并做好相应截排水及拦挡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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