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丰泽清源加油站
2024-12-31 09:11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丰泽清源加油站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丰泽清源加油站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片区普贤路东侧

  3.建设单位: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3356m2,共有0#30m3的柴油罐1个,92#30m3的汽油罐2个,95#30m3的汽油罐1个,总容积105m3(柴油折半计容),为二级汽车加油站。加油站包括加油棚,站房,埋地储罐区。年销售柴油690t、汽油3060t。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

  废水主要来源于地面冲洗用水、洗车用水、职工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地埋污水管汇入废水总排口,地面冲洗水经环保沟收集至隔油池预处理;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GB/T31962- 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的B级标准),最终经一个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北峰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废气主要来源于油罐车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挥发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尾气。

  加油站拟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包括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处理装置)等有效地回收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逸散的油气,并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厂界油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排放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

  ③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以及车辆进出加油站的噪声。经预测:西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隔油池废油、污泥及储油罐清理油底泥、废滤芯、含油废抹布及手套。

  隔油池废油、污泥及储油罐清理油底泥、废滤芯按危废要求收集、贮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混入生活垃圾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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