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西华洋片区丰泽段初中(2023-4号储备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西华洋片区丰泽段初中(2023-4号储备用地)
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
3.建设单位: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西华洋片区丰泽段初中(2023-4号储备用地)选址于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项目总投资45700.82万元,总用地面积33764m2,总建筑面积49727.3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行政楼、艺体馆、宿舍楼及配套绿化景观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屋顶排放,根据《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函》(环函〔2005〕350 号),柴油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汽车尾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大型”标准限值;实验室废气主要是硫酸雾、氯化氢和烟尘,加强对通风橱和机械排放系统的日常管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校内车辆交通噪声、教学生活和大型运动会(广播)时社会生活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油脂、餐厨废物和实验室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废物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实验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网络上先后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有关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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