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峰学园-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2023-11-10 15:15 阅读人数:1
 一、北峰学园-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北峰学园-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审查,批复如下:

    北峰学园-中学建设项目选址于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及招联社区,项目总投资103080.77万元,总规模为总用地面积70665㎡、总建筑面积118532㎡,建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并配有化学、生物、物理实验室。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程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建筑阶段应加强管理,减少扬尘污染。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清运,不得随意倾放。选用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实体围墙,各施工阶段建筑噪声应严格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项目建成后应搞好绿化工作,要求:

    1、废水:

    学校建设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污口,排污口应方便采样,并按规范化建设。项目实验室废水应经中和处理后汇同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并入生活污水并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污水管网入北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排污水管网的氨氮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B级标准。

    2、废气:

    实验室设计有通风橱,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竖井排气系统排放,实验室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食堂厨房油烟应经国家认可的净化设施规范安装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标准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标准。

    地下车库、备用柴油发电机应配备排风、排烟系统。备用尾气通过专用烟管道排放。

    3、噪声:

    备用发电机房、水泵、厨房风机等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必须设置专门密闭机房并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措施,消除污染,噪声排放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1类区标准限值,即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项目实验废液、实验废物等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每天清运;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5、项目应制定确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6、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泉州市环保局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后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泉环保总量[2017]1号)。

    要求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并在项目竣工后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丰泽)

                

                                  20231110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通信地址: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22号窗口(生态环境局)

  邮 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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