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艾格眼科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2.21-2.27)
2023-02-21 16:13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艾格眼科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221日—227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泉州艾格眼科医院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群石社区普贤路813-821

3.建设单位:泉州艾格眼科医院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泉州艾格眼科医院迁建项目拟选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群石社区普贤路813-821号,项目性质新建,目前项目建筑已装修完毕,设备基本到位,尚未开始营业。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医院总租赁建筑面积为6311m2,一栋5F的综合楼及1层地下室。设置病床数60张,门诊流量约10000人次/年。拟定医护人员及职工总人数为50人,年工作365天,日工作8小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NH3-N 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B 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北峰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 A标准的类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后排入晋江金鸡闸-鲟埔段。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是群石社区居民住宅区,根据《2020年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通报》,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满足环境质量控制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有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恶臭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恶臭废气非正常排放时,未超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空气质量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医院职员日常工作活动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其源强约为50-75dBA)。社会生活噪声是不稳定的、短暂的,可通过加强管理措施来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通过措施,可使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全文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有关项目的公众反馈意见。因此,公众基本认可本项目的建设。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7、公众参与情况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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