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扩建项目(福新花园)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2.15-2.21)
2023-02-15 16:58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扩建项目(福新花园)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215日—221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泉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扩建项目(福新花园)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与刺桐路交叉口福新花园城12号楼

3.建设单位:泉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丰泽区福新花园分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天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泉州市瑞鹏宠物医院扩建项目(福新花园)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与刺桐路交叉口福新花园城12号楼,经营建筑面积共437m2。主要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及绝育(腹腔)手术等服务,拟聘用职工8人,均不住宿,每天12小时工作制,年经营天数360天,预计门诊宠物接待量为12/天(包含宠物手术量2/天),宠物美容接待量为8/天,宠物住院量为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洗护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宝洲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中最严格要求后,废水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

2、废气

为了减少异味的不良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管理防治措施:

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配置医疗设备设施,保证设备符合要求。

从源头减少异味的产生,要求进行日常消毒,减少宠物产生的异味;设置值日制度,每天清理、消毒动物排泄物,减少宠物粪便异味;选用密封的医疗废物箱贮存医疗废物,减少医疗废物异味;选用密闭式的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设备,避免医疗废水消毒异味逸散。

设置抽排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加快异味扩散,减小影响。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的新改扩建标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宠物的叫声、医疗设备的噪声、机械设备的噪声,具有不定时性和突发性。动物的叫声最高强度一般为70~75dB(A);医疗设备噪声源强一般为60~70dB(A);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为6070dB(A)。经距离衰减、墙体吸收后,项目的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排泄物随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同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棉签、棉球、输液贴经喷洒消毒剂消毒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医疗废物经集中收集于医疗废弃物专用收集箱,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按要求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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