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全面推行内沟河河长制实施方案(修订)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区内沟河管理,保护内沟河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发挥内沟河的防洪、排涝、景观等综合效益,围绕“两源两污”(溯源、控源、截污、治污),全面推行辖区内沟河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全面推行内沟河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内沟河河长制管理机制,为保护内沟河生态环境,为发挥内沟河综合效益,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内沟河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属市级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的内沟河,按属地原则负责内沟河两侧的环卫、道路、路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内沟河的水面、两侧岸墙、水闸及岸墙附属管线的保洁工作。市级部门维护管理以外的其他小水系(渠)由我区全面负责保护管理工作。遵循全面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内沟河保护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排涝的总体要求,注重保护水体水面、景观绿化、植被土壤等自然生态环境和传统水系格局以及沿河两岸历史遗迹、特色建筑物、构筑物,符合泉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三)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除晋江西溪丰泽段外所有河道(包括入海河口、湖泊、行洪区、蓄滞洪区)、沟渠及其附属设施。
(四)主要目标。近期治短,要组织对辖区内沟河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消灭劣V类和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清河行动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对标找差,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长期监管,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常年常态监管。终极提升,区级职能范围内工作全盘发力,力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
二、组织形式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区河长制双总河长对全区内沟河管理保护负总责,把内沟河全面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各级内沟河河长也称为“河长”,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内沟河河长制具体工作。具体如下:
(一)区级河长。全区范围内所有内沟河均设设区级内沟河河长,对应市级水利管理部门的内沟河,由分管水利的副区长担任区级内沟河河长,其余内沟河由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区长担任区级内沟河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内沟河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二)街道级河长。各沟渠以属地街道为片区设街道级河长,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沟渠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内沟河专管员。以属地街道为片区设内沟河专管员至少1名。负责所辖内沟河的日常巡查、现场配合执法、水事纠纷协助调处、社会公众引导参与等工作。
(四)区级联系部门职责。区级联系部门由对口联系市直部门职能的区直部门负责,其中北渠、东干渠、西低渠北峰段联系部门为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其余平原渠、田淮渠、浔美渠等内沟河区级联系部门为区城市管理局,协助河长全面推行内沟河河长制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内沟河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内沟河清淤疏浚、沿河截污、驳岸修砌、绿化建设、景观改造等整治工程,督促下一级河长和责任单位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及配备内沟河专管员,协调解决跨区域内沟河治理重点问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域空间管控。依法划定内沟河管理范围,包含内沟河水体、河床、防洪排涝泵站、滩地、堤岸、护栏、坝闸、明渠、隧桥、暗涵、管道、护坡、码头、驳岸、岸线及两岸景观等。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城管局,属地街道等
(二)强化岸线管理保护。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内沟河管理范围内设立界桩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当载明内沟河名称、管理范围、管理责任单位以及禁止行为、监督电话等事项。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管理责任单位、属地街道等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以街道为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内沟河两侧排污(水)口进行调查摸底,理清所有排污(水)口类型及现状,进行登记编号定位,将排查结果报区城管局、住建局、丰泽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根据排查成果,组织对排查出的雨污未分流管道进行截污纳管,对污水管网损坏渗漏的组织维修,确保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住建局对辖区老旧小区(包括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无物业小区和城中村)进行雨污直排摸排,并牵头组织对小区内存在雨污混接的管网进行整改,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丰泽生态环境局严厉查处违法向内沟河直排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重点工业源企业(涉水)废水直排入内沟河问题。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丰泽生态环境局,属地街道等
(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限期消灭内沟河黑臭水体。开展内沟河沿岸餐饮油污排放等“四乱”整治整治,区城管局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开展内沟河沿岸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杜绝内沟河两侧占道经营产生的垃圾污水随意入河现象。做好内沟河水系、水域、排污口等基础调查工作、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内沟河管理档案,加强内沟河管理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丰泽生态环境局,属地街道等
(五)开展生态治理与修复。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内沟河清淤疏浚、沿河截污、驳岸修砌、绿化建设、景观改造等整治工程。内沟河整治应当注重生态修复,将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综合采取水系连通、水土保持、堤防绿化、排污管道和排污口整治等治理措施,加快推进无驳岸护栏、无截污纳管排洪渠的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城管局,丰泽生态环境局,属地街道等
(六)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内沟河所在行政区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内沟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指导、监督内沟河日常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督促清理水面漂浮物、与水生态不相适应的水生植物,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城管局,丰泽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属地街道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行内沟河河长制作为深化河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构建完善区、街道两级内沟河河长组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级内沟河河长,实现全区所有内沟河河长全覆盖。要建立协调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内沟河河长制实施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好内沟河水质提升。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切实摸清全区内沟河基本情况,完善内沟河名录,加强对内沟河水质的动态监测,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针对不同内沟河的来水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建立内沟河的整治方案。统筹资金用于内沟河管理保护工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化运行机制,实现内沟河养护的社会化、专业化。
(三)严格考核问责。健全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将全面推行内沟河河长制工作纳入落实河长制的重要内容,区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对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与年度河长制以奖代补经费挂钩。对考核优秀的进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约谈直至问责。对在内沟河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做好推行内沟河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和对公示牌维护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各类媒体,用好“红黑榜”“金点子”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党组织、党员、工青妇、志愿者、学生等融入到河长制工作来,推动全民参与内沟河水质提升与保护。
附件:1.泉州市丰泽区总河长名单
2.泉州市丰泽区级内沟河河长名单
3.泉州市丰泽区内沟河河流名录
附件1
泉州市丰泽区总河长名单
总河长 |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书记 黄景春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区长 杨国昕 |
附件2
泉州市丰泽区级内沟河河长名单
区级河长 |
属地街道 |
街道级河长 |
区级联系部门 |
黄泽鹏副区长 柯晓晖副区长
|
东海街道 |
黄文耀书记 |
区城市管理局
区农业农村 和水利局
|
李晓灿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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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街道 |
杨式链书记 |
||
褚江波主任 |
|||
北峰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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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博主任 |
|||
华大街道 |
郑永强书记 |
||
张 勇主任 |
|||
东湖街道 |
杜谋宗书记 |
||
蔡和杰主任 |
|||
丰泽街道 |
林清宏书记 |
||
王娇茵主任 |
|||
泉秀街道 |
吴志福书记 |
||
白志雄主任 |
|||
清源街道 |
颜晓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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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街道级设党政主管双河长,以任命文件为依据而确定,将在《丰泽区政府网站》“河长制专栏”每月更新。 |
附件3
泉州市丰泽区内沟河河流名录
序号 |
河流(段) 名称 |
河流长度(km) |
河流(段) 起止位置 |
流经 街道 |
流经社区 |
市级管理 部门 |
区级 河长 |
区级联系 部门 |
1 |
北渠 |
19.6 |
北峰后山水闸至 公路桥 |
北峰 |
招联、招贤、招丰、 北峰、拒洪 |
市北渠 管理处 |
柯晓晖 副区长 |
区农业 农村和 水利局 |
清源 |
环山、环清、后茂 |
|||||||
东湖 |
松林、仁风、少林、 铭湖、东湖、凤山、东凤 |
|||||||
城东 |
东星、埭头、浔美、 霞美、西福、庄任 |
|||||||
华大 |
华城 |
|||||||
2 |
东干渠 |
3.9 |
圣茂水闸至 法石水闸 |
东湖 |
东风 |
市北渠 管理处 |
||
丰泽 |
源淮、东美 |
|||||||
东海 |
云谷、云山、法石 |
|||||||
3 |
西低渠 |
1.3 |
潘山水闸分水口 至送客亭 |
北峰 |
招贤、招丰、北峰 |
市北渠 管理处 |
||
4 |
西低渠 |
1.6 |
送客亭至西门船闸分水口 |
清源 |
城口、西门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黄泽鹏 副区长 |
区城市 管理局 |
5 |
平原渠 |
3.6 |
东湖街刺桐路口至 沉洲公园 |
东湖 |
铭湖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丰泽 |
东涂、源淮、霞淮 东美、东淮 |
|||||||
泉秀 |
沉洲、灯星 |
|||||||
6 |
田淮渠 |
1.7 |
东苑桥至云谷水闸 |
东湖 |
东湖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丰泽 |
东涂、源淮 |
|||||||
东海 |
云谷 |
|||||||
7 |
田安渠 |
2.9 |
田安渠水闸至 汇金广场 |
丰泽 |
东涂、东淮、霞淮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泉秀 |
灯洲、华丰 |
|||||||
8 |
排洪渠A段 |
1.4 |
西湖社区星湖苑 南区至北清东路 |
清源 |
普明 |
市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
||
9 |
排洪渠B段 |
1.3 |
西湖公园南门至 江滨北路 |
清源 |
西宝、西门 |
市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
||
10 |
排洪渠C段 |
4.6 |
朋山岭隧道立交桥至北清东路 |
北峰 |
群山、群石、拒洪 |
市西北洋滞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
黄泽鹏 副区长 |
区城市 管理局 |
清源 |
田边 |
|||||||
11 |
北环城河 |
1.1 |
剑影学校至 环城水闸 |
清源 |
普明、后茂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12 |
东低渠 |
1.3 |
环城水闸至 东湖公园水漈桥 |
东湖 |
松林、仁风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13 |
东环城河 |
1.8 |
东湖公园水漈桥至迎津水闸 |
东湖 |
东湖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丰泽 |
丰泽、迎津 |
|||||||
14 |
南环城河 |
1.6 |
迎津水闸至 义全街桥头 |
丰泽 |
迎津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15 |
大淮渠 |
0.9 |
汇金广场至 大淮水闸 |
泉秀 |
灯洲、灯星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16 |
浦西滞洪区 (含连通渠) |
3.4 |
田安南路灯荣路口至实验中学水闸 |
泉秀 |
沉洲、灯星 |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东海 |
法石 |
|||||||
17 |
彩虹沟 |
2.7 |
东坑水库至 入河口 |
东海 |
宝山、后厝 |
|
||
18 |
浔美渠 |
4.8 |
吴坝水库至 排涝闸 |
华大 |
南埔、城东、 |
|
黄泽鹏 副区长 |
区城市 管理局 |
城东 |
浔美 |
|||||||
19 |
庄任滞洪区 (含庄任水塘) |
1 |
庄任水闸至 乌屿滞洪区 |
城东 |
庄任 |
|
||
20 |
乌屿排洪沟 (含乌屿排洪沟、海滨渠) |
2.3 |
金屿社区至 浔美渠 |
城东 |
金屿、凤屿、通海 |
|
||
21 |
霞美新天沟 |
1.3 |
新前社区内山 至北渠第五 中心小学 |
城东 |
新前、霞美 |
|
||
22 |
群生水库 排洪渠 |
1 |
群生水库至 洛江科技园 |
城东 |
西福 |
|
||
23 |
玉兰渠 |
0.5 |
东星社区至 新玉兰海堤水闸 |
城东 |
埭头 |
|
||
24 |
法花美渠 |
0.7 |
法花美社区 至北渠 |
城东 |
西福 |
|
||
25 |
草帮水库 排洪渠 |
1 |
草帮水库 至浔美渠 |
华大 |
新铺 |
|
黄泽鹏 副区长 |
区城市 管理局 |
26 |
东梅水库 排洪渠 |
2.2 |
东梅水库至 蟳埔入河口 |
东海 |
东梅、滨城、蟳埔 |
|
||
27 |
柯石水库 排洪渠 |
2.8 |
柯石书库至 滨海公园入海口 |
东海 |
东梅 |
|
||
28 |
赤山水库 排洪渠 |
1.2 |
赤山水库至 坂头排涝闸 |
东海 |
云山 |
|
||
29 |
北峰排洪渠 |
9.8 |
肖厝至招贤 |
北峰 |
肖厝、群峰、霞美、 招联、见龙亭、 招贤 |
|
||
30 |
义成沟 |
0.5 |
新华北路与 城西路交界处 |
清源 |
西门 |
|
||
备注 |
区河长办、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根据区、街道两级内沟河职责开展工作,未列入名录的沟渠,由所在属地街道纳入街道级河长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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