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12.28)
2023-12-29 15:45 阅读人数: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12.28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市丰泽招丰工艺有限公司

91350503259770557R

王清平

闽泉环罚〔202355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2023101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泉州市丰泽招丰工艺有限公司涉气生产车间(三楼、六楼)大部分门窗开启,彩绘、搅浆、注坯等生产工序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电源控制开关未打开,车间内挥发性有机生产废气通过开启的门窗直排外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之规定。

罚款

罚款贰万肆仟伍佰元

2.45

2023.

12.2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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