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2.8)
2023-02-09 11:11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丰泽区泉瑞塑胶制品厂

92350503MA33KAXXXX

闽泉环罚〔202332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20221114日,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正在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从事的生产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大类中“塑料制品业 292”的情形,应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当事人于20202月在该址选址生产,至今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之规定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

贰拾肆万贰仟玖佰元整

24.29

2023.2.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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