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2018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强调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认真落实公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格保留车辆管理,在规定范围内加大保留车辆统筹使用力度,不得放宽租用条件变相增加保留车辆,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除另有规定外,公务接待不得报销各类烟酒费用。
2018年全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3万元,实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86.19万元,比上年减少35.67万元,下降11.08%,具体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28.21万元,同比减少14.78万元,下降34.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接待活动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等。
当年度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277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6.97万元,同比减少21.59万元,下降8.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党政机关公务车改革后,逐步规范自管车辆的使用管理,严守公务用车九项具体使用情形规定,建立和健全集中车辆使用范围和调用审批流程,降低行政成本。
当年度列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公务车保有量112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1.01万元,比上年增支0.7万元,增长3.45%,主要是因统战工作需要,我区对外民间交流任务增加等。
当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6个,因公出国(境)13人。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