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2号建议的协办答复
2025-04-14 08:42 阅读人数:1

  泉丰北函〔2025〕3号

  答复类别:A类

  丰泽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加强景区及村庄餐饮油烟排放及泔水处理的建议》(第1012号)收悉。我单位的答复如下:

  一、餐饮油烟排放方面

  1、要求景区内村庄餐饮经营户必须安装与之相匹配的合格油烟净化设备。

  2、每月定期对辖区餐饮店是否安装油烟净化器及正确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业主,开具整改告知函,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泔水处理方面

  1、要求餐饮经营户配备符合标准的泔水收集容器,对泔水进行单独收集,避免与其他垃圾混合。

  2、在厨房内设置不同的垃圾桶,分别收集食物残渣、油脂、餐具等,便于后续的分类处理。

  3、规范泔水处理与各餐饮经营户签订丰泽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整治告知函。

  分管领导:蔡秋生

  经办人员:林东水

  联系电话:22895059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

  (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