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2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1-12-30 09:46 阅读人数:1

泉丰市监函〔202177

                                                         答复类别:E

 

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2

建议的答复函

 

徐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信用监管水平的建议》收悉。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加强诚信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具有很好的启发和促进作用。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主要领导对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信用监管水平的建议》中提到关于加强信用监管的部分十分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十分注重信用体系的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提升企业诚信意识,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探索“清单式”随机抽查

坚持将“双随机、一公开”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2020年度以来,开展四次“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涉及15个相关部门,针对36个检查事项共抽查3287家企业、125家个体经营户。2020年以来我局牵头15个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我区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涉及3287家企业、125家个体经营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既避免常态化检查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又提升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结合辖区商业氛围浓、载体多的独特区情,我局率先在商超行业试行“抽查一类企业、形成一套清单、规范一个行业”的“清单式”监管模式,并向全区商超企业发送《泉州市商场超市行业诚信经营自查清单》,明确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在期限内自查并自我整改,有效增强了商超企业诚信意识。特别是本土商超企业中闽百汇、百姓超市及上市公司新华都、永辉超市等都将自查作为重要日常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已成为助力商超零售行业自我规范有效载体,进而推广到全行业。

二是实行“联动式”惩戒监管

严格落实《泉州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方案》,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建行、中行、兴业、工商、农业等5家银行签订《违法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协议》,由人行、银监等金融主管部门引导各级金融机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异常标注)的市场主体列为审慎审查对象,对其在融资授信方面从严审核,引导企业重视信用记录诚信经营。今年以来,企业因未年报、通过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及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共有5761条,联合惩戒初见成效。

三是致力协同共治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采取“源头治理、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模式,通过建立联席会工作机制,定期会商、常态研判,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左右紧密互动的强大合力。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排查信息在部门、街道、社区之间的实时互动、及时共享,将分散监管转变为集中统一监管,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丰泽区客观实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部门协同、信息互通、惩教结合”监管机制,提高经济社会诚信水平,助推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们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 张峰灿

经办人员:杜鹏雄

联系电话:22150383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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