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发改函〔2021〕22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3号建议的答复函
林天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城东渔人码头的建议》(第1023号)收悉,我局认为该建议从实际出发,为当地居民着想,是个好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码头定点和码头建设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后,由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局同意专项规划,方可组织实施。由于城东没有旧码头,新建码头审批要求严格、条件高,且城东海域处于湿地保护范围,目前建设码头条件不成熟。若条件成熟,我局将按程序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纳入重点项目。
特此函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分管领导:王鸿榔
经办人员:傅冬筠
联系电话:22508306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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