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2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1-11-09 15:27 阅读人数:1

泉丰发改函〔2021〕28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信用监管水平的建议》收悉。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加强诚信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具有很好的启发和促进作用。当前,我市正在创建“全国第三批信用示范城市”,丰泽区作为市中心辖区,对应成立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市信用办的指导下,以信用监管为抓手,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方案为引,分类分步推进

今年以来,市信用办先后印发了 《泉州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的实施方案》和《泉州是关于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和开展信用分级分类以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监管。其中,各部门的信用承诺书模板、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已于5月底基本完成;我区建立的权力运行平台、市级一体化平台等审批平台均与市公共信息信息平台对接,各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均可自动归集。同时,市信用办建立了“双公示”台账定期报送机制,以保证信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联动共治,聚力抓落实

1、探索“清单式”随机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2020年度以来,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下,共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4次,涉15部门、36个检查事项、企业3287家、个体经营户125家。既避免常态化检查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又提升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同时,结合辖区商业氛围浓、载体多的独特区情,我区市场监管部门率先在商超行业试行“抽查一类企业、形成一套清单、规范一个行业”的“清单式”监管模式,向全区商超企业发送《泉州市商场超市行业诚信经营自查清单》,明确检查内容,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有效增强了商超企业诚信意识。

2、实行“联动式”惩戒监管。严格落实《泉州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方案》,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建行、中行、兴业、工商、农业等5家银行签订《违法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协议》,由人行、银监等金融主管部门引导各级金融机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异常标注)的市场主体列为审慎审查对象,对其在融资授信方面从严审核,引导企业重视信用记录诚信经营。今年以来,企业因未年报、通过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及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共有5761条,联合惩戒初见成效。

3、致力协同共治从严打击违法行为。采取“源头治理、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模式,通过建立联席会工作机制,定期会商、常态研判,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左右紧密互动的强大合力。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排查信息在部门、街道、社区之间的实时互动、及时共享,将分散监管转变为集中统一监管,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按照市级指导性文件,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按照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结合国家有关标准,多维度梳理行业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公共信用综合价指标体系,并按需推送市场主体评价结果。

(二)构建行业监管评价模型。依托现有的信息化设施改建或新建信用监管系统,实现行业监管信用自动评价、监管措施自动匹配、信用预警分析实时开展,为分级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供平台。

(三)开展市场信用评价。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待市场信用评价形成一定规模后,将其结果纳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有关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您提出的提升自动履行行为在“信用分”的赋值权重及“智慧信用码”,有利于丰富评价主体,改进市场与政府的配比,进一步推动信用评价共建共享。我区将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依成熟度适时向市信用办建言。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信用建设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 施庆松

经办人员:吴慧敏

联系电话:22506307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