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陈若涵、郑金鹏等1421人次符合享受见证补贴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公示电话:22502001 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2594699 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
附件:丰泽区2025年度第三批拟享受见证补贴名单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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