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25号)文件规定,现有福建省欢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次企业于2025年2月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赴贵州省毕节市开展劳务协作对接活动,经审核符合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条件,累计拟给予补助3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
公示电话:22502001 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2594699 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
附件:2025年丰泽区企业参加招聘活动一次性劳务补助拟发放情况表(第一批)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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