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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2025-02-18 17:25 阅读人数:1

区委批准,按照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委巡察2025218日起对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融媒体中心)、区文联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融媒体中心)、区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融媒体中心)、区文联职能责任,按照个聚焦”监督标准,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保证巡察组主要通过书面听取工作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个别谈话,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815989001(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泉州市A058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融媒体中心)办公场所设立联系信箱(区政府公务大楼主楼6楼电梯出口转弯处;在区文联办公场所设立联系信箱(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电梯口。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宣传部(区社科联、融媒体中心)、区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干部群众可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委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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