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3-09-28 15:48 阅读人数:1

 

  经调查,泉州市丰泽区足球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检查,泉州市丰泽区童装行业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现对上述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团体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社会团体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日内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上交本机关予以收缴。撤销登记后,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除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清算完成后,应依法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上述社会团体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或者泉州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团体具体名单

  1.泉州市丰泽区足球协会;

  2.泉州市丰泽区童装行业协会。

  

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