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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裁决内容)-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第552号
2023-08-21 15:34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泉州市卓易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瑞平、诸梅樱与被申请人泉州市卓易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合同、赔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552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一、被申请人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立即支付申请人李瑞平20233月至6月工资18694元;二、被申请人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立即支付申请人李瑞平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500元;三、确认申请人诸梅樱与被申请人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64日起解除;四、被申请人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诸梅樱202344日起至202363日的工资50000元;五、被申请人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立即支付申请人诸梅樱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2500元;六、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第一、二、五项为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你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决第三、四、六项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595-22505370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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