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于2021年8月16日发布《关于公开招选对黄祥谋原址于丰泽区泉秀湖内房屋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在报名截止期限内仅有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加报名,不满足该通告要求。为此,为确保对被征收房屋公平、公正的补偿,本府决定向社会重新公开招选对黄祥谋原址于丰泽区泉秀湖内房屋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内容:原址于丰泽区泉秀湖内房屋【房产证(泉房权证丰泽区[丰]字第2010089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泉国用[2010]第200348号)】就近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以及室内物品的价值等。
2.评估基准日:依委托合同约定。
3.提交评估报告时间和数量:依委托合同约定。
4.评估费用:依《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及现行最新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泉州区域外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本市应设立有分支机构并取得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入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布的《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3.同时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
4.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5.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6.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经验。
三、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止日期:自通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17:30止,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店边)。
四、报名资料
报名单位须到报名地点提交资料。报名资料含报名表和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泉州区域外的评估机构,还应提供泉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复印件和资产评估资质复印件;拟签字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出具的近三年在本市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材料(自发布选定通告之日前三年内);
6.近三年在本市从事资产评估无不良执业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网页信息截图、承诺书等);
7.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8.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经验(如合同等);
9.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机构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并装订成册。
五、评估机构选取方式
1.在报名截止时间时参加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少于3家,本府将依法重新组织招选。
2.本府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公开进行选定,确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中选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1家为备选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签到并进行核验,选定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选资格。
4.各评估机构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单位代码球并签字确认;由招选人代表分二次公开随机抽取号码,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评估机构为备选单位,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的评估机构即为中选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5.具体选定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9:30,选定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店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准时参加。同时黄祥谋、泉秀街道办事处代表及其他有关部门代表可以到场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中选单位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本府可以直接确定备选单位为中选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月媚,电话:0595-22795666,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店边)。
特此通告。
附件:1.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表
2.授权委托书
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公布的《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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