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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21-03-30 16:02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经区委同意,从3月下旬开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和生态环境局延伸巡察。巡察时间为20天左右。日前,各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别

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一组

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二组

区委生态环境局巡察组

巡察组

负责人

组  长:何泽云

副组长:许维瓦

组  长:曾华国

副组长:苏翔鹏

组  长:沈潜挺

副组长:蔡倍思

被巡察

单位

丰泽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

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行政服务中心

丰泽生态环境局

专门

值班

电话

188765613058:00—20:00

188765613068:00—20:00

173599737788:00—20:00

通信

地址

泉州市B0338

邮政信箱

泉州市B0339 号

邮政信箱

泉州市B0337

邮政信箱

信访

受理

范围

(一)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责任履行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底、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二)区委生态环境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认真处理。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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