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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和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0-08-12 16:46 阅读人数:1
 

 

各位考生:

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已由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根据2020丰泽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的有关精神,现将考生最终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成绩+加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812日至8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育局人事股反映,电话:0595-22508503。

2020819-820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各位考生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到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生源地的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查询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应交原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学校相关的证明材料,已在民办校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学校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821日(有关要求同上)。资格复审地点: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树脂工艺品研发展示中心大楼508)。 咨询电话:0595-2250850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

2020年泉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资格复核和聘用的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丰泽区教育局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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