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传达国家、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及通知精神,总结丰泽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成效,部署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
会议强调,文物工作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巡视巡察、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指标、纳入文化遗产保护督察,要进一步认清文物工作的形势,克服“松劲歇脚”心态,深刻领会“四普”收官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冲刺攻坚,确保我区“四普”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圆满收官。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未完成文物认定程序前,一律不得拆除或迁移;文物周边环境一律不得发生改变。要全力攻坚成果认定公布、成果转化应用、长效保护机制等三项重点工作。要压实属地、部门、直接责任等三方责任。要强化队伍和宣传两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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