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清单
2024-07-12 11:18 阅读人数:1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全市和全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有关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

(三)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工作;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转报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与协调;加强中央和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推介。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指导推进绿色发展,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五)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人口政策;协调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六)监测、预警市场价格,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实施价格调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监审和调查及信息公开。负责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承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含救灾物资,下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管理我区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轮换、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警方案并组织实施,防范和化解粮食市场风险;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供需总量平衡调查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做好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进、节粮技术宣传和推广;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及核查工作;组织协调物资储备和应急粮食供应工作,保障辖区军粮供应;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我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八)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考核;协调解决区重点项目的有关问题。

(十)统筹协调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协调推进我区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加强各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指导各街道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试点先行;协调推进我区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加强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省、市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局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综治平安、依法治理、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和机关效能、精神文明、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参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负责人:陈茹联系电话:22506306;

(二)综合规划股

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战略方针和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的调整意见;组织开展经济运行的重要问题调研,负责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全区经济社会重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区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牵头组织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研究提出解决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划管理、政策研究、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推进等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

综合股负责人:江伟强联系电话:22505239;

(三)行政审核审批股

指导监督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参与协调公共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项目准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增项增资的监督和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承担区招投标办的日常工作。

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王杰联系电话:22505898;

(四)产业股

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扶持措施,推进全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参与提出各项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参与编制现代服务业发展、商品专业市场规划;参与协调本区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对外招商项目筛选、储备、推介,参与组织开展对外经贸合作、交流等重大招商活动;负责申请有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产业股负责人:陈鸿祥联系电话:22506307;

(五)重点项目管理股

研究提出年度区重点项目名单,分解下达年度目标、投资计划和责任单位;督促、检查和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进行定期通报;分析重点项目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适时提出召开区重点项目工作会或调度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督促重点项目的策划、生成。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重点项目管理股负责人:傅冬筠联系电话:22508306;

(六)价格管理股

制定我区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管理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牵头组织实施平价商店、价格补贴、价格保险等价格调控机制。做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成本专项调查分析。建立全区价格监测网络,做好常规性监测工作及价格异常波动时期的价格应急监测,加强分析预警,发布重要民生价格信息,引导社会预期和消费行为。

价格管理股负责人:李颖联系电话:22506085;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

负责全区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轮换、管理的具体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审核、上报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落实粮食和应急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粮油供需平衡调查以及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监测和预警分析的具体工作,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进、节粮技术宣传和推广;负责粮食收购市场的准入许可及核查工作;监督指导我区军粮供应工作,保障部队粮油供应;组织协调应急粮食供应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粮食流通、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负责人:郑梅冬联系电话:22502693;

(八)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股

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街道、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统筹协调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协调推进我区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加强各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指导各街道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重点领域试点先行;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我区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股负责人:吴慧敏联系电话:22502693;

(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负责人:吴耀斌联系电话:22506307;

三、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0595-2250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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