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安便民服务 > 信息公开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来源:户政大队 2020-07-01 16:25 阅读人数:1

丰泽区居民朋友们:

  为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未登记户口、应销未注销户口、户口项目登记差错”等问题,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户籍人口、暂住人口、港澳台居民、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逐户核对常住人口。公安机关将组织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采取实地上门入户与电话、网络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对信息,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本人也可主动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核对。

  二、登记补录无户口人员。登记补录应落户未落户人员(出生人口未登记户口、大学毕业生的口袋户口、转业未落户、刑释未落户、回国定居未落户等),无户口人员请在9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登记户口。

  三、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已参军入伍、加入外国国籍、死亡人员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等申报义务人请在9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四、清理空挂户人员。在市区或县(市)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空挂户(如:院校集体户中毕业2年以上未迁出的学生户口,已倒闭或被兼并、整合撤销的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因调动、离职、退休、辞退、开除等原因已不在企事业单位任职人员的户口,“寄户”,户籍地址为公共地址、拆迁地址等)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区或县(市)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如房产证等)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五、更正确有差错的户口信息。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更正出生日期的需要提供原始的户籍资料,变更民族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六、清理重复户口。有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户籍地公安户籍窗口办理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手续。

  七、登记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可通过扫描门牌二维码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并其中“房屋管理”模块申报承租人信息,或持本人和承租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合同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房屋承租人信息。离开户口登记地,跨县(市)就业居住的,主动持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信息满半年后可自愿申领居住证。公安机关在组织逐户核对常住人口时也将一并核对采集流动人口信息。

  八、登记境外人员。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入境24小时内,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九、采集房屋标准地址信息。标准地址新增的、缺失的、编制错误、项目登记不准确的,门牌损毁、遗失、缺漏的,房屋已拆迁或不存在的,请及时到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十、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准确的必不可少的环节。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支持、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户籍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实向户口整顿工作人员报告情况,回答提出的问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口整顿工作。公民如发现有瞒报、双重户口的,以及对户口登记事项进行伪造、涂改和将户口证件转让、出租、出卖等违法行为的,有检举揭发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干涉、阻拦、打击、报复,如有发现要依法严肃处理。需要咨询具体业务事项的,请联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暂住地派出所)。

  东湖派出所:0595-22106393

  丰泽派出所:0595-22592501

  泉秀派出所:0595-22570299

  东海派出所:0595-28029975

  城东派出所:0595-22688600

  清源派出所:0595-22617110

  北峰派出所:0595-22552110

  后渚派出所:0595-68567588

  乌屿派出所:0595-22689110

  华大派出所:0595-22693674

  泉州市丰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