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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关于招领涉案财物的公告
来源:东湖派出所 2023-08-09 08:39 阅读人数:1

  我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无法联系到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之规定,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一年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二楼综合室领取(联系人:洪警官,0595-22101516)。

  本公告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与非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进行拍卖后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3年8月4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577862

  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涉案财物(无主或无法联系物主)公示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物品数量

  物品持有人

  特征

  案件名称

  登记时间

  1

  摩托车

  1

  胡伟伟

  望龙牌

  黄根明被盗窃案

  2018/1/17

  2

  电动车

  1

   

  蓝色爱玛牌

  罗力铖被盗窃电动车案

  2020/11/12

  3

  自行车

  1

   

  白色,X-BIKE

  4

  人民币

  650

   

   

  刘秀琴被盗窃案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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