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无法联系到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之规定,望该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一年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二楼综合室领取(联系人:洪警官,0595-22101516)。
本公告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与非涉案物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进行拍卖后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3年8月4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577862
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涉案财物(无主或无法联系物主)公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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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物品数量 |
物品持有人 |
特征 |
案件名称 |
登记时间 |
1 |
摩托车 |
1 |
胡伟伟 |
望龙牌 |
黄根明被盗窃案 |
2018/1/17 |
2 |
电动车 |
1 |
|
蓝色爱玛牌 |
罗力铖被盗窃电动车案 |
2020/11/12 |
3 |
自行车 |
1 |
|
白色,X-BIKE |
||
4 |
人民币 |
650 |
|
|
刘秀琴被盗窃案 |
202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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