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北峰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暂扣款(明细附后)均未找到或联系上暂扣款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请该暂扣款的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暂扣款收取票据原件到办案单位办理暂扣款退还手续后,到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保障室办理领取暂扣款手续。
本公告十二个月内仍不来领取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暂扣款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2年7月6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889386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
2022年7月7日
暂扣款公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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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时间 | 当事人 | 暂扣款金额 | 经办单位 |
1 | 2010/9/8 | 林曙晖 | 8,260.00 | 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 |
2 | 2010/9/8 | 张学月 | 8,100.00 | 泉州市公安局北峰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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