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派出所关于招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我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取保候审保证金(明细附后)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根据《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关于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理的若干规定》之规定,请交纳保证金当事人在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保证金收取票据到办案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保障室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手续。(联系人:李警官,22906676)。
本公告十二个月内仍不来领取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保证金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1年4月22日
监督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95-22789970
特此公告!
泉州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
2021年4月22日
未领取保证金汇总表 |
序号 |
被取保人 |
被取保时间 |
保证金金额 |
经办单位 |
1 |
沈小芳 |
2012.1.10 |
3000 |
东海派出所 |
2 |
王根华 |
2018.12.12 |
1000 |
东海派出所 |
3 |
罗玉修 |
2019.10.31 |
1000 |
东海派出所 |
4 |
廖冬冬 |
2019.10.31 |
1000 |
东海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