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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2023-11-20 16:02 阅读人数:1
 关于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泉州市品川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品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关于福建品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投诉书的答复函》不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材料后予以受理。现已审结。

2023年11月17日,本机关向你公司邮寄《行政复议决定书》(泉丰政行复〔2023〕111号),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本机关。本机关经核实,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你公司列为异常,且邮件收件地址查无。因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泉丰政行复〔2023〕111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15号泉州文旅大厦10楼)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复议决定书》(泉丰政行复〔2023〕111号)

联系电话:0595-22170037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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