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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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内容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审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无 |
办理时限 |
无 |
适用对象 |
面向个人 |
政策依据 |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人社〔2018〕336号) |
申请条件 |
1.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周年。 2.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农民工。 |
办理流程 |
受理→办结 |
申报材料 |
1.《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返乡农民工须经创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事务保障所初审);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场地相关材料; 5.最近6个月的完税(免税)凭证; 6.开户许可证; 7.申请第二档次补贴标准须额外提交《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之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
业务咨询电话 |
22508200 |
年检要求 |
无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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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业务内容 |
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审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无 |
办理时限 |
无 |
适用对象 |
面向个人或企业 |
政策依据 |
1、《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 2、《转发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福银【2016】339号) 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泉人社【2014】143号) |
申请条件 |
申请对象需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申报材料 |
1、经办银行核贷资料(原件一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创业项目评估材料; 4、工商营业执照; 5、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
业务咨询电话 |
22508200 |
年检要求 |
无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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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
业务内容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 |
审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无 |
办理时限 |
无 |
适用对象 |
面向个人 |
政策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八点。 2.《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第七点。 3.《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第十七条。 4.《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第九点。 5.《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第三点。 6.《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86号) |
申请条件 |
企申请对象需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申报材料 |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 3、相关部门(机构)核发的证件或能够证明贷款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4、工商营业执照; 5、经办金融机构出具的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初审情况表 |
业务咨询电话 |
22508200 |
年检要求 |
无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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