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泉建规〔2022〕1号)、《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泉丰政建〔2022〕91号),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说呢皮需提供以下材料:1.联合踏勘意见表;2.见证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公示材料等见证书面证明;3.协商或调解书面协议或司法裁决结果(公示见证环节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4.公示见证环节出示的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图纸;5.合法的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6.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7.各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8.规划审查委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