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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饮用水有什么卫生标准吗?

2023-10-1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B5749-2006)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二是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①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②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③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