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知识库 > 商务局
2023年泉州市有出台促进“会展业”的奖励或补助吗?

泉州市支持推动会展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推动我市会展业品牌化、规范化、数字化,发挥会展业在 “强产业、兴城市 ”双轮驱动中的作用,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

(一)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企业。鼓励本地会展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办展机构交流合作,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形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会展集团。对新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会展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 20万元奖励。

(二)支持举办大型会展活动。对于事先报备同意的、在泉州市举办的展期不少于 3天的重点产业型专业会展项目,规模 5000平方米(含)以上、 1万平方米以下的补助 15万元,规模 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补助 30万元,每再增加 1万平方米叠加补助 1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三)支持会展项目国际认证。对加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 ICCA)、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等权威国际会议或展览行业组织的我市会展机构,一次性奖励 10万元。对在我市举办的、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 UFI)认证的会展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15万元。

(四)鼓励企业自办订货会。对于事先报备同意的,在泉州市举办的大型订货会、产品发布会等商贸营销活动,且入住按星级酒店标准建设的酒店、外地客商 200人以上的,每场次按以下标准补助: 200(含) ~500人的补助 5万元; 501(含) ~1000人的补助 8万元; 1001(含) ~1500人的补助 10万元; 1501人(含)以上的补助 15万元,单家品牌企业大型订货会、产品发布会活动每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2次。

(五)支持企业举办微展会。对于事先报备同意的,组织有真实采购意向的采购商 30人以上、生产企业 30家以上进行线下精准对接的市级重点微展会,按照承办方实际承担的办会费用(含场地租赁费、布展搭建、宣传推广、物料费、采购商机票、住宿费)给予补助,每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 30万元。

(六)支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引导行业协会参与承办,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场地,开展行业细分领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对接系列活动(B2C),按照承办方实际承担的办展费用(含场地租赁费、布展搭建、宣传推广、物料费)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七)支持举办产业型行业性专业会议或高端会议。对于事先报备同意的,在泉州市举办的会期达 1天、住宿 2夜以上境内外产业型专业会议或高端会议,且入住按星级酒店标准建设的酒店,每场次按以下标准补助:住宿人数 100(含) ~200人的给予补助 3万元;住宿人数 201(含) ~300人的给予补助 5万元;住宿人数 301(含) ~500人的给予补助 10万元;从 501人(含)起,住宿人数每增加 500人补贴金额再增加 10万元,最高不超过 50万元。

(八)支持依托专业市场举办会展活动。鼓励会展企业依托鞋纺、服装、水暖、五金、石材、家居、茶叶、陶瓷等专业市场举办行业性会展活动,助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鼓励会展活动落地东海中央商务区,对于在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商业广场活动区举办的重要会展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上浮 30%补助,单个项目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 20万元。

(九)支持举办线上会展活动。对规模在 1万平方米以上的线下重点专业展,采取新技术、新模式同期举办线上展会的,经审核认定,给予承办单位 10万元奖励。

(十)支持组团参加国内知名产业展会。鼓励会展企业为泉州企业赴国内知名展会拓市场、抢订单做好服务。对于事先报备同意的,组织 30家(含)以上企业共同参展的组织方补助 8万元;组织 50家(含)以上的补助 15万元;组织 100家(含)以上的补助 20万元。

(十一)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充分认识会展活动对企业拓市场、引导大众消费、稳定供应链和激发城市活力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会展活动主(承)办方的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鼓励低风险地区举办会展活动。对于已布展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举办的、提前报备的重点会展活动,上浮 3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上浮金额最高不超过 50万元。对在泉州市举办的与产业相关的重点会展活动,按实际发生的疫情防控费用进行补助,每 1万平方米的展会最高不超过 5万元,每届展会疫情防控费用补助不超过 10万元;线下会议到会 100人以上规模的,每场会议补助以实际发生疫情防控费用为准,最高不超过 3万元。该项疫情防控费用补助与办展办会补贴政策可叠加申请。

二、加强组织保障

(一)专人专班专案。市政府成立会展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会展经济发展。各县(市、区)参照成立专班, “一展一策 ”“一展一案 ”推进,确保重点展会应办尽办,切实帮助企业拓市场、抢订单,努力打造会展大市。

(二)提升营商环境。开发建设泉州会展码,对接国家、省大数据平台,融合注册、票证、健康信息、门禁、统计分析等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参展参会人员自动赋码,实现本地展会活动一码通行、一码通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区域特点和行业归口,在政策引导、政务服务、重要嘉宾邀请、展会观众组织、宣传推广等多个方面为重点展会提供支持和服务,持续推动会展服务便利化。鼓励会展中心(场所)业主减免费用,不收取展会因疫情防控要求所需场地的费用。

(三)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鼓励会展行业协会组建专家委员会对我市会展项目进行评估、宣传推广和专业培训,对会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对于受市商务局委托赴会展活动指导、考评的专家,按 500元/人/场进行补助,每场活动不超过 5人。

三、实施附则

(一)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单家主体每年市级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会展经济支持政策,市、县两级政策允许叠加申请。

(二) 2022年 7月 1日以后至本政策措施施行前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本政策执行。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最新规定和政策执行。

(三)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