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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室内装修噪声应向哪个部门反映?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通知有关规定,即“(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