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裁决内容)-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第540号
2023-09-13 10:34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丰泽区轩尚理发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詹昌秀与被申请人丰泽区轩尚理发店因劳动报酬、赔偿、其他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第540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一、被申请人应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15924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595-22505370。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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