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9000-2024-00041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4〕13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30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丰泽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1 15:21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汇总2023年度丰泽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qzfz.gov.cn/。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2502220,地址:泉州市津淮街31号,邮编:362000)。

      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3年,丰泽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提效能,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等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务动态、文件和各类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全面梳理营商环境、惠企纾困、稳岗就业等政策,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健全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咨询投诉、民意征集等政民互动栏目,对公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及时回应、有效引导。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628份,公布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规划计划、教育、养老等各类重点领域信息1000余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9篇,解读率达211%。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其它重点会议信息72条,向社会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以全链条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2023年,全区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5件,其中网络申请35件,信函申请49件,当面申请1件。针对情况复杂的申请,组织协调多个部门进行会商,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分析研判申请内容,确保准确、依法答复。及时梳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组织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加强分析研究,提高信息公开答复办理效率和质量。定期对答复件进行复盘总结,及时整改短板和不足,助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标准再规范再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级审核校对,规范执行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等方面规定,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库,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识,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2023年全区新增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8件,现行有效53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对网站页面和栏目进行整合和优化设置,设置无障碍浏览和长者模式,提升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基础建设,在九大领域主题服务专栏基础上,进行政务融合专栏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体验,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按照集约原则统筹政务新媒体建设,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进行整合规范,对重复度高、利用率低、维护较差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注销关停,确保政务新媒体良性运转。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全面系统培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2022年度政务公开“回头看”工作,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通报结果,逐项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对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将政务公开作为公众评议的重要内容,主动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聘请7名区政府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区政府及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议。加强工作监督和考核,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追责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8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6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9.20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2

      0

      0

      6

      0

      8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1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1

      0

      0

      6

      0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7

      2

      0

      0

      6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丰泽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成效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重点领域公开广度深度还不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答复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举措进行整改提升。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学习吸收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区、示范点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健全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标准和规范。二是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加强对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队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减少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行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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