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9000-2016-00004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16〕12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1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5年度丰泽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以下称“区直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丰泽网”( www.qzfz.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津淮街31号,邮编:362000,电话:22502220,电子邮箱: xxgk@qzfz.gov.cn)。
一、概述
2015年,我区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办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常规工作,有序推进各重点领域工作,统筹安排,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1.及时传达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区公开办及时结合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将省、市《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求开展学习,抓好贯彻落实。2.开展业务培训,建立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各责任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化,7月份,邀请了市公开办负责人来我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培训和政府信息依申请案件讲解。通过培训,各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普遍得到提高。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流程。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审批流程,指定具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获取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和《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准确界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区审改办将政府工作部门的所有职权和责任以清单的形式(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月底梳理和公布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137项(含行政许可12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1项),公共服务事项317项;5月底梳理和公布全区24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共梳理审核保留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019项,比单位上报数2808项精简618项,精简率22.0%;5月底调整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保留295项,精简22项,精简率6.9%;10月底梳理并公布25个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20个及其下属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党委机构3个(台办、档案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地震办、方志办)﹞责任事项3189项(其中:多部门监管事项33项);10月底根据省、市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公布保留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299项、公共服务事项274项。同时,认真对网上公布、纸质办事指南及标准文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进行自查,全面彻底清理兜底性条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对于确实不能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职能部门与区审改办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报请区政府批准。经区政府同意,区委编办、台工办(侨办)、发改局(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卫计局、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8个部门78项审批服务事项可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外公布。同进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409项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法律依据、承诺时限、材料名称、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事项信息进行规范,并在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丰泽分厅上同步更新。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本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于2014年12月29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2015年1月28日在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于2015年7月21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复,2015年9月6日在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二是做好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信息公开工作,参照上级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单位范围,对我区拟先行公开的单位和暂缓公开单位进行分类。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随财政预决算公开,据统计,今年共有121个预算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进行“三公”经费公开。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面。坚持采管分离,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发挥规模采购效应,全面开展网上竞价采购。在丰泽区政务网和泉州市丰泽区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信息,包含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网上竞价、结果公告、监督投诉等内容,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的、机会均等的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让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今年已经累计公开38批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5122.7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643.52万元,节约金额479.25万元,节约率9.36%,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益。四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方面。按照《预算法》规定,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结果信息发布在省财政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今年(1-11月)共受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4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立项32个、备案项目15个,提前或按时办结率达100%。认真完成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设计变更等信息的公开工作。2015年我区组织实施58个在建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15.4亿元,1-10月累计完成投资107.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3.5%,超序时进度10.2个百分点;计划开工项目27个,已开工21个,开工率77.8%。今年以来,受理政府投融资项目概算31个,审批概算金额14102.01万元。同时加强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牵头组织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等部门对6个工程项目中的13个子项目的设计变更内容现场实地察看、集体研究审核,严把工程设计变更关。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1.征地信息公开。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由我区作为房屋征收主体的项目有3个,依法公开各类征收方案公告、征收法定手续,涉及征收土地面积约1000亩。2.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屋征收补偿设计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工作在于积极协调4个续建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对象、建设过程、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信息的公开。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1)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时限主动公布各类招生文件。在今年秋季的招生期间全程实施阳光透明工作,做到“三统一、四公开”即: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公布招生资格审核和结果;公开服务片区,公开招生时间,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结果。(2)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时对原“丰泽区卫生网”进行改版,更新为“丰泽区卫生计生网”,指导丰泽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泉州市正骨医院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3)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等信息公开。(4)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2015年低保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91元,“三无”人员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9元的信息公开。全区低保对象803户,1527人,发放低保资金553.67万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月356元。同时,加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合计发放医疗救助金60.9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8万多元;加强慈善捐助工作公开,共对33名大学生发放助学款16.4万元。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1)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建设项目的环评、行业环保核查、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等环保信息公开。做好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月初及时汇总并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今年1至11月份,共公开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85条。(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重点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专项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职能分离制度、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时限制度等25项规章制度,落实政务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和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信息,通过办公楼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展示屏、工作简报等方式公开行政审批、案件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务信息。查处案件111起,罚没款98.6万元。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按规定及时将相关现场检查信息、立案依据、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录入市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并定期将案件查处情况包括涉案企业、涉案事由、查处依据、查处结果、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1.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站“http://www.qzfz.gov.cn/丰泽区公众信息网”以及39个部门子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是区政府及所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网站建有138个二级栏目,重点设计了公共服务平台,下设教育、社保、就业等13个重点领域、558个子栏目。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街道信息公开”等7个二级栏目,并设置了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设立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位于区政府公务大楼西楼二楼,可容纳24人同时进行查阅。查阅中心提供复印、咨询等服务,并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组织提出的书面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3.设立信息公开栏、板报。在机关大院围墙定时公开政府信息,每季度定期更新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各级办事窗口制发可供随时取阅的办事预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便民服务卡,以及设立咨询台、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咨询服务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区政府共制作,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159条。8个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94条,2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9条,全区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2条。截至2015年底,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6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区政府及8个街道办事处共制作、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53条,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8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4条,行政许可类19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6条。
2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共制作、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9条,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9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3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网站。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站“丰泽网”以及39个部门子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2015年,全区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972条,专栏页面访问量达19345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区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2015年共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972件、电子文本972条。
3.信息公开栏、板报。在机关大院围墙定期公开每季度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区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2015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收到2件,区直单位收到1件,均已信件形式提交申请。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共依法答复2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0件;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2件。区发改局依法答复1件,在答复中,以“涉及第三方权益,需第三方同意,方同意公开”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有1起(历年累计数量为1)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被提起行政诉讼,具体为:申请人林素琴2015年6月19日向区政府提出申请与其奶奶许旺娘有关的拆迁补偿纪要,区政府2015年7月7日答复申请人该类信息不是区政府制作,请向相关单位申请,申请人遂向泉秀街道提出申请,泉秀街道于2015年8月7日答复称,申请人所需的信息须向业主(市政公用事业局)申请,申请人得不到满意答复,于12月9日将区政府起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于12月24日做出无证据证明许旺娘有向区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资格,以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其起诉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裁定书驳回原告诉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区各公开单位除区政府办作为工作主管部门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办并配有专职人员外,其他单位由于缺少机构人员专项编制,普遍采取兼职办法开展此项工作,存在工作人员精力有限、业务不够娴熟、工作人员更换较频繁等问题。二是存在各公开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主动公开、送交档案还不够及时等问题。三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仍然偏低,公众前来主动查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仍然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工作开展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途径,查询、申请的方式和方法。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 年度 |
历史历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972 |
1086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972 |
1086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 |
1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3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3 |
16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1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6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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