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3000-2025-00029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5〕34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4
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丰泽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1. 决策机制规范有序,法治根基全面筑牢。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常委会、专题会、重点工作调度会等形式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开展重点工作。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居民自治组织,聘请140名律师担任83个社区法律顾问,在全省率先实现“一社区一顾问”全覆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成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合法性审查16个。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9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5件、政协提案142件,满意率均为100%。
2.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深化改革便民高效。一是加强“闽执法”平台推广运用,推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借助执法平台数据实时汇聚、全程执法留痕可回溯的特点,实现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检查、立案、处罚程序办理情况终端汇聚,一网通览。全区累计录入案件4200宗。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线上线下行政执法专题学习培训班5期,参训人员300人次。二是大力推进柔性执法。推动各行政执法领域深化拓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定“四张清单”300余项,累计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近20万元。三是建立综合协同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文旅、住建、应急、公安等10个部门高效联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压缩涉企检查次数20%。
3.争议化解多元高效,复议应诉质效双升。一是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丰泽区人民法院、鲤城区人民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府院协同化解中心,成功化解存在败诉风险的诉讼案件4起,妥善化解某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案19件,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白皮书,实质化解率比去年上升2.77%。二是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42件,调解成功案件从26件增长至52件,增长率100%;高质量完成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2件。三是打造解纷特色品牌。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成功调处9.98万件、金额69.4亿元。全区各级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案件2643件,调解成功2643件,成功率达100%。
(二)执法监督效能持续增强
1.“三项制度”深化落实,执法过程全程监管。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建立部门重大执法案件事后备案审查制度,累计备案重大执法决定20余件。推送执法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近3万条。强化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实现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检查、立案、处罚程序办理情况终端汇聚、一网通览,累计录入案件4200余件。
2.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监管盲区有效清除。一是优化设置重点领域区级执法队伍,持续组织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领域检查活动,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力度;二是组织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路线图,编印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三是开展城管、住建、卫健、街道等重点领域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形成案卷评查通报,限期整改落实。
3.规范性文件全链监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项”制度》《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泉州市丰泽区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管理事项类别清单的通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区人大听取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对10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组织开展涉民营经济、涉国旗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拟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8件,合法性审查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普法宣传网络立体构建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效应持续放大。制定印发《丰泽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务会重点内容,推动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穿工作日常,提升法治素养。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选取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单位现场述法,其余区直单位书面述法,实现区直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12名新晋领导干部参加任前电子化法律知识考试。
2.基层法治阵地拓展,服务半径延伸末梢。将法治文化元素与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治校园建设工作相融合。今年来,先后投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资金20余万元,建成东涂社区“法治宣传一条街”、崇德实验小学法治宣传长廊、源淮社区“蒲公英”普法驿站、法治文化园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设计理念新颖、形式多样、色彩亮丽的法治展板,将法治元素与闽南红砖、花格等闽南特色文化相结合,向广大群众、青少年学生集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化营商环境、反电信诈骗、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3.数字普法矩阵成型,精准推送直达终端。举办“法润民心 平安丰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共征集美术、书法、新媒体等法治作品300余件,吸引社会公众参与网络评选共16527人次,累计票数近17万张;举办“法润丰泽”普法讲堂妇女儿童维权、公司法等主题讲座并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达17.62万余人次。制作播放防校园欺凌短视频、举办法治文化作品展播系列活动;推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校园欺凌、国家安全观、电信诈骗等法治信息和资讯50余篇,浏览量近万人次;举办民法典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参与答题人数超8万人次;开设民法典宣传月、党纪学习教育等专栏,推送各类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知识、海报、活动信息等98篇,浏览量近3万人次。
(四)政务服务质效全面升级
1.持续深化智能应用,便民服务触手可及。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专窗,累计办件达648件、覆盖率90%。建立“数据最多采一次”线上线下工作机制,做到“一次提交、全网通用”,最大限度简化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数据填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梳理形成《丰泽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要求。
2.全域推进服务效能,营商环境优化提质。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开设“抢订单、拓市场”商务专窗、涉企政务服务直达点,累计办结事项45万件、“好差评”满意率100%,全力护航企业“扬帆出海”。深化“法治护企”,组建“护企安商服务队”,开通“警企服务热线”,与12345、110形成三线互动机制。加强涉企执法监督,重点评查“改判重申”“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执行终本”等涉民营企业案件100余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3.探索创新涉外法务,融合发展续力提升。加强海丝中央法务区泉州片区建设,发挥海丝泉州法务红色矩阵力量,广泛开展招商和校地合作,推动泉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设立涉外法律服务窗口入选泉州市“泉心泉意”便民利企十佳举措。设立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业务工作点、域外法查明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泉州调解室、福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等,为泉企、在泉台胞台商和侨胞侨企在法律服务、国际商事调解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虽然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依法行政能力差距仍然存在。二是部门与街道之间尚未形成执法联动、衔接顺畅的强大合力,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人才短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探索法治督察与司法监督联动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决策制度保障。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行政府议题合法性审查“初审”和“再审”“双审”模式,做好招商引资、项目攻坚等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运用丰泽区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库,完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及时修改、废除过期及失效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质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做好精准服务指导,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规范简易(便民)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增加群众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渠道。
(四)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持续推广应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治理难题。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贯彻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行为自我纠错、行政诉讼全过程跟踪等措施,进一步发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作用,持续压降行政败诉率。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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