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30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5〕3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2025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1-16 17:00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安办制定的《丰泽区2025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2025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泉政规〔2023〕5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我区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禁止范围:丰泽区除丰海路滨海公园(东海大街至滨海街段)外范围。

      限制范围:丰海路滨海公园(东海大街至滨海街段,详见附件1);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22时至正月初九10时、正月十五6时至22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200响(含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为成员的丰泽区2025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副局长李红兼任,工作人员从各职能单位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区应急局。

      (二)各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禁炮”督导队,会同辖区派出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区公安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协调各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负责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四)针对限燃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控,由区安办牵头成立丰泽区2025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燃区域安全管控工作专班,专班单位成员按职责分工落实限燃区域安全管控措施及允许燃放时间段巡逻、教育、劝导等(具体方案另发)。

      三、时间安排

      根据2025年春节、元宵节的时间安排,我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1月15日至1月24日)。各街道办事处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禁炮”工作任务部署分解、细化、下达到各社区居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通过悬挂禁炮标语、发放张贴禁限燃宣传标语、禁燃标识及《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等形式对禁燃、限放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区公安分局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力度,各派出所主动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开展“禁炮”宣传、巡查工作;区市场局、商务局、文旅局、住建局、卫健局、民宗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禁止燃放区域内沿街门店、市场商超、餐饮酒店、施工工地、医疗机构、宗教场所等单位严格执行禁止燃放规定,通过LED屏幕、微信公众号、视频APP(短视频应用程序)等宣传载体,以字幕标语、通告公告、小视频等形式,提高群众关注度;区教育局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在校师生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区住建局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劝阻、举报工作,物业管理“四升一降”专项行动挂钩小区的科级干部要主动积极下沉挂钩小区,协助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区安办要加强与区融媒体中心、辖区各通信公司的沟通协调,通过发送“禁炮”短信、制作分发“禁炮”防火小视频、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努力营造“禁炮”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区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客户端等宣传渠道,大力开展《通告》及烟花爆竹各项规定宣传教育活动,督促本单位人员模范遵守禁限放规定。 

      (二)全面攻坚阶段(1月25日至2月13日)。各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各自辖区的巡查、检查力度,一经发现非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依法严厉查处;要认真分析研判,要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进行巡防布控,特别是丰泽、城东两个国控点周边范围要组织力量强化巡查、制止和劝导工作。其中,在除夕至初一、元宵期间为重点整治时段,要分别进行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具体时间为:1月28日18时至29日12时;2月12日18时至13日12时。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时间期间,区安办将组织区公安、应急、城管、供销、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各街道、公安派出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应急、公安、交通执法、城管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快速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

      (三)总结评估阶段(2月14日至2月17日)。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意见,巩固集中整治阶段成果,不断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推进、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2025年以来,全国已发生三起烟花爆竹事故,造成5死2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节烟花爆竹“禁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坚定的决心、空前的力度、过硬的措施,确保禁炮工作取得实效;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经费保障,务必把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到辖区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派出所要把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禁炮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升宣传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通告》及烟花爆竹“打非”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村组“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博微信、视频APP(短视频应用程序)等宣传载体,以LED屏幕、字幕标语、通告公告、广播提示、小视频等形式,提高群众关注度,引导和督促广大群众切实遵守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燃放、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设立举报电话,要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禁炮工作具体负责,各部门全力配合。各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派出所要密切配合,组织、协调、开展“禁炮”工作,开展日常宣传、巡查和劝导等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置;区公安分局要加大力度查处非法销售、储存、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加大春节期间我区文旅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控力度,配合街道、社区等单位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妨害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区城管局要组织巡查队伍,查处、制止无照流动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禁炮”宣传工作;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丰泽交警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等部门要按职责加大对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店铺、路面等的检查力度,发现制售及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查处。丰泽消防救援大队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丰泽生态环境局要实时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根据城市空气质量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各街道、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形成无缝隙执法,确保禁限燃烟花爆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严格信息报送,落实督导问效。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收集、报送禁炮各类信息,确保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虚报等现象,保障禁炮工作信息渠道畅通。区安办要适时组织开展禁炮统一行动,并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请于1月24日将“禁炮”工作筹备、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区安办,2月1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董伦进,电话:22501829,邮箱:qzsfzqajjwhg@163.com。

      附件:1.丰泽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示意图

      2.丰泽区2025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附件2

      丰泽区2025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郑燕然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许贵勇 区应急局局长

      陈鋆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杜志伟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  李  红 区应急局副局长

      吴文喜 区公安分局中队长

      黄幸林 区城管局副局长

      庄学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琪福 丰泽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艺文 丰泽消防救援大队指挥长

      王  强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张海清 丰泽交警大队副队长

      陈培安 丰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丁友林 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文鹏 城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玄虎 华大街道办事处执法中心主任

      蔡其表 北峰街道办事处执法中心主任

      黄萍惠 清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志强 东海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陈贤斌 泉秀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副局长李红兼任,工作人员从公安分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办公地点设在丰泽区应急局,负责对我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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