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200-2016-00184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16〕137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09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丰泽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建设产业高端化、功能完善化、环境生态化、生活品质化现代化城市核心区的关键时期。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居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提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特编制和实施《丰泽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
本规划是根据《泉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精神,立足丰泽区情实际,提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保障等,是指导丰泽区“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引导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研究审批、核准重大卫生计生项目,安排政府投资、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成就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累计投入卫生事业经费47359万元,较“十一五”期间增长174.72%,全区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创新、中医特色专科品牌建设等方面走在省、市前列。获“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培训基地1个。泉州市正骨医院被确定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晋升为三级甲等中医骨伤专科医院。顺利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各项发展指标。计生工作保持全省一类先进区水平,获“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年度先进区”等称号。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卫生基础建设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共投入卫生基础建设8688.21万元,添置医疗卫生设备6412.43万元,新、改、扩建业务用房3.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一是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2010年,丰泽区被确定为全省首批18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市、区)之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在全省、全市医改专题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交流材料入选卫生部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论丛》刊物。全区所有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自2010年1月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改革。2015年,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药品零差率补助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区级配套医改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实行岗位补助,鼓励本科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退休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制度。核增人员编制71名、分流安置22名,公开竞聘选拔和择优任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10名。建立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中心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卫技人员职称晋升相挂钩,与民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年度校验相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核定收支、核定任务”和超收、节余“双提取”制度,逐步提高基层人员待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5年门急诊38.98万人次,较2010年改革前增长23.67%;人次均门急诊费用46.12元,下降9.23%,“小病在社区”格局进一步形成。二是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区属公立医院(正骨医院)自2014年12月起全面实施药品及医用耗材零差率,补偿比例为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补助20%。同步推进单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骨医院调整执行二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的医保报销比例,降低参保病人自付比例。扩大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人员招聘程序。实行在编和人事员同步设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和绩效工资改革。落实高学历、低年资(工作5年内)及紧缺卫生专业的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医(技)师的每月津补贴。重视人才培养、引进,正骨医院购置周转房为优秀人才提供生活保障。三是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城镇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0元。实施城镇职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大病保险,推行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总额控制付费方式等改革。区政府制定出台《丰泽区医疗救助规定》,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建立“366”医疗救助工作模式。
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卫生应急和疾病防控能力建设。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圆满完成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科学有效防控人感染H7N9流感、麻疹、登革热、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全区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均达指标要求。2015年末,全区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64.74/10万。建成10个“健康自助检测点”、8条健康步道、2个健康主题公园和1条健康知识一条街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社区健身场所覆盖率100%,创建全民健康生活行动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61个,被授予“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巩固爱国卫生运动成果,通过省级灭蚊、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评,被授予“省级卫生社区”7个。二是妇幼保健工作有序推进。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持续保持95%以上,妇幼保健主要工作指标均达“两纲”要求。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扎实推进。建成爱婴哺乳室11个。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为零;2015年,婴儿死亡率3.88‰,较2010年稳中下降。三是社区卫生服务内涵不断提升。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惠民项目,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人均基公卫经费从15元提高到40元。创新慢性病社区管理“一条龙”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定月份、定时点、定社区开展“老、高、糖”等重点人群免费体检、健康随访工作机制。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9.20万份、建档率88.5%,规范管理重点人群4.45万人,帮助办理门诊特殊病种1226人,每年为每位慢性病患者减轻医药费用2000—7000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的区域医疗互联互动机制,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和对口协作帮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水平,“小病在社区”就医格局进一步显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人次数逐年增长,2015年较2010年比增23.67%。
四、人口计生工作稳居全省一类先进区行列。五年来,年出生率稳定在10‰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政策符合率均达91%以上。2015年末,全区常住人口56.5万人,较2010年增长6.68%。区财政投入计生经费19007.20万元。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落实计生目标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承接落实从双独两孩向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的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二是改革便民服务举措。改造增设25个社区妇检室,为“双查”育妇提供免费妇科病检查“一站式”服务;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两检合一”;实施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三是落实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政策。推进流动人口一孩、二孩生育网上登记服务制度和卫生计生信息共享比对信息化管理。四是不断提升计生依法管理水平。建立人口计生与区法院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区人民法院计生巡回法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五是完善计生利益导向。全面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安居、成才、致富、保障、亲情”五项工程,兑现计生奖励帮扶1511.3万元;为特殊人群办理计生保险。创建“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区计生协会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五、卫生综合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持续加强以打击无证行医、计生“两非”、虚假医疗广告、超范围执业等为重点的医疗卫生市场整治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取缔“黑诊所”。立案查处医疗机构221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9件13人。延伸卫生监督触角,在城东、北峰片区分别设立卫监所驻点办公室,为群众就近办理提供卫生许可服务和开展监督管理。每年聘用15-20名卫生监督协管员,补充一线检查力量。强化餐饮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消毒产品卫生和二次供水监督监测工作。全区未发生重大医疗卫生安全事故。
六、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成效显著。正骨医院跻身三甲医院行列,成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福建、甘肃、江西等中医药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泉州地区第一批省级脑瘫康复定点医疗机构,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骨科微创专业委员会驻会单位。推拿科、中医骨伤科分别为“十二五”国家重点专科、国家级农村特色专科,小儿骨科为福建省第四批重点中医专科,关节骨病科、康复科为福建省第六批重点中医专科。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3项、信息著作权15项,科研立项16项,其中国家级4项;廖氏正骨项目入选丰泽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纂出版发行《骨伤科微创技术案例评析》、《骨伤科专病护理路径》、《中西医结合骨科微创学》3部学术专著。改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扶持发展中医服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区现有中医医疗机构31个、中医药人员285人。
七、信息化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改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络直报和大数据分析研判。正骨医院自行研发具有中医特色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以省为区域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福建中医药大学的教学软件,在全省各级和省外部分中医院推广应用;承接建设“福建省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支持中心”;利用App系统,推行“自助医疗”、“移动医疗”、辅助预约挂号、缴费等电子化自助便民服务项目,研发完成区域医疗影像资料上传系统和不良事件上报等内部质控系统。建成“权威、共享、及时”的“全员人口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PIS),实现计生、卫生信息系统数据库交换及信息共享,推进卫计、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经济社会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八、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竞聘选拔、聘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副主任轮岗制。招考、调入专业技术人员322人。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12期、参训536人。选派卫技人员参加三甲医院进修65人次、学历晋升教育52人次。获省卫生系统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立项1项;获评市级优秀人才和健康卫士2人、区级优秀人才5人。4名正高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选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正骨医院29名学科带头人进入国家级专业委员会(协会)委员(理事)、4名老中医被确定为福建省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指导老师。至2015年底,全区公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610人,较2010年增长60.9%,其中:中、高级职称分别为185人、42人,分别占30.33%、6.89%;本科及以上学历311人、占50.9%;专科及以上学历548人、占89.8%,分别较2010年增长19.9%、20.4%。
九、统筹协调推进卫计事业全面发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严三实”规定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持续开展全区医疗系统违纪收受“红包”、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卫生“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先行行动。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限12项,缩减审批工作日50%。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管理,规范处置率达100%。组织公民无偿献血1.55万人次,献血量达310万毫升,连续七次获得“全省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区)称号”。“十二五”期间,全区卫计系统获各级各类先进集体37个,其中省部级11个;获市级文明单位6个、区级3个。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健康需求日益多元、要求更高,保障群众健康、补齐民生短板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建设健康中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李克强总理指出“健康是幸福之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要任务。“十三五”时期,是丰泽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福建省、泉州市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空前,贯彻落实医改政策已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医改工作需要更加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使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二、医疗保健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医疗资源不足,按服务人口计算,2015年底,全区千人均床位数2.58张,较全市3.74张有明显差距;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迎来生育高峰,妇产科、儿科资源不足矛盾凸显,且大龄、高危、高风险孕产妇比例增加,对产儿科重症救治造成巨大压力。卫生基础设施仍较薄弱。区疾控、妇幼保健机构现有工作用房与标准化要求有较大差距,新址建设尚在进行中;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尚未建设工作用房;5个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仍租房运行,现有医疗服务供给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高端化、个性化的需求。医师多点执业的规范与安全、医院开放政策与人事制度改革存在新挑战,“医闹”现象时有发生,医疗卫生安全风险加大。
三、疾病防控任重道远。随着新城区发展、流动人口大量聚集、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疾病谱发生新变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人群逐年增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传统传染病及埃博拉、寨卡病毒等一些新发传染病的威胁不容忽视,重大疾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和卫生应急处置机制亟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四、社区卫生服务能力面临新挑战。随着分级诊疗机制等医改的深入推进和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的增长,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任务日益繁重,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明显不足,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总体还不强,基层工作压力日渐增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待遇低,难招、难留、流动性大,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缺口较大,亟需增加基层技术力量,探索应对控编形势新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涵、质量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强化。
五、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面临新挑战。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改革完善计生服务管理的理念措施将发生深刻变革,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存在较大压力。一方面社会总体生育意愿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传统的婚育观念还没有根本改变,生育男孩、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隐患仍然存在,打击“两非”工作不容松懈。计生管理服务职能的转变提升和政策衔接落实需要过渡磨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难度进一步加大。计生精准帮扶和提升计生困难家庭发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小康,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医疗卫生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的总体要求,围绕“人口均衡稳定增长、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的“两稳”目标,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坚持以医改为动力,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努力推动计生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医改由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医疗卫生服务由规模扩张向规模和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形成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比较合理、服务层次分明、医疗卫生机构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新格局,为全面建设产业高端化、功能完善化、环境生态化、生活品质化的现代化城市核心区提供健康服务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计生基本国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围绕人的全面发展,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协调区域发展,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注重预防、医疗、康复相结合,中西医并重,发展健康服务业,增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三、坚持公平效率、协同发展。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可及性,保证居民公开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突出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提升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医疗救治水平,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进一步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与监测,促进出生人口素质和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6/10万以下、7‰以下。
二、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4.42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1人、注册护士数达2.6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8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人。推进社会办医,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多渠道引入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相关健康产业,多元化办医格局基本形成,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区总量的25%左右。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推行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年薪制,同步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着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医疗服务差别化的价格、医保等配套政策,多措并举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末,承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设区市统筹,实行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体制。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居民医保筹资增长机制,居民医保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国家最低标准,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5%左右。
五、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卫生监督监测持续加强,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协作与共享机制,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十三五”期末,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糖尿病患者规范率达8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90%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逐年提高。
六、中医药优势进一步发挥。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每万常住人口5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每万常住人口4人。现有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以上水平;所有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通过国家评审。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及相关产业,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
七、人口均衡稳定增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人口均衡发展战略。“十三五”期间,年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20‰左右,年均自增率不超过14‰,持续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3%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提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调整优化区医疗资源分布和结构。以完善提升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争取在北峰组团城市片区改造中规划泉州市正骨医院新址医疗用地100亩,计划设置床位800张,以政府投入为主,“十三五”期末完成一期医疗建设。争取在东海滨城至后渚区域新增建设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展正骨医院的中医骨伤专科特色和“龙头”作用,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按照二级标准组建区妇幼保健院,提高妇产儿科和生殖保健服务能力。衔接市级医疗卫生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化建设进程及居民健康服务需求趋势,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制定《丰泽区医疗机构设置实施意见》,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预留社会资本办医发展空间,积极引进服务半径跨区域的优质医疗资源落户丰泽,引导营利性医疗机构走高端化、多样化和差别化的发展路子,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大力支持举办健康管理、中医药、康复护理、口腔、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和康复院、护理院、健康体检机构。衔接做好“全面两孩”生育高峰的医疗保健资源补充,支持落户丰泽辖区的民办妇产医院加快建设;承接环湾城市发展核心区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争取新增设置口腔医院、老年康复院和护理院。持续改善优化就医环境,改造正骨医院门诊综合楼、科研教学楼,加快推进正骨医院新院征地和建设工作,在城市片区改造中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工作用房,将卫生基础建设列入每年区“两类项目”。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延伸社区卫生服务基层网点;改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环境,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功能,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的职能,引导居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就近就医;通过上下联动等方式,鼓励城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完善慢性病社区管理“一条龙”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的区域医疗互联互动机制,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定人、定期下社区提供就近专科诊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制度,加快促进“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
三、促进医疗联合体和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发挥区域医疗资源优势,协调推进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对口帮扶及分工协作机制,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专业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基层,方便群众基层就医。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多功能康复护理型养老机构和高素质护工队伍,引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结对子”医养合作关系。
第二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提高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能力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条件,完成区疾控中心、妇幼所新址建设,推进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机制,加强霍乱、人禽流感、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加强黄热病、埃博拉、寨卡病毒等输入性传染病防范。创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城市示范区”。贯彻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落实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管理均等服务,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加强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防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成效,拓展慢性病综合干预与管理的配套支持政策,强化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危险因素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加强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和数据利用。加强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监测及防治工作,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治疗率和管理率。广泛开展以群众性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除“四害”活动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和应急物资配备,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网点建设。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
二、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整合优化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两检合一”服务。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加快区妇幼保健院新业务用房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二级区妇幼保健院。开设再生育门诊,开通网上网下咨询平台,加强大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指导。加快产儿科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培养和引进,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妇产、产后服务机构,增强“全面两孩”生育高峰期间的生殖保健服务能力。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以提供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的保健服务和健康管理为重点,全面实施妇幼“两纲”目标任务,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保持100%。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减少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优化提升生殖保健服务能力。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和“母婴三证”监管。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疾病普查普治,落实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等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逐步扩大免费检查覆盖范围。落实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流动妇女儿童享有同等卫生保健服务。
三、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
——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整合卫生计生监督力量,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改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扩大监督覆盖面。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卫生计生监管综合能力。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和绩效考核制度。优化卫生行政审批程序,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计生“两非”、超范围执业、生活美容擅自开展医疗美容为重点的医疗市场监督检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依法严查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加强医疗费用控制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落实医疗纠纷调解“五位一体”长效机制,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提升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水平。加大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监管力度,实现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率100%,对涉水产品企业年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实施工作覆盖率100%。建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良名单制度,曝光不合格产品及问题单位,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处理率达100%。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面。加强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构建信息数据库,逐步提高食品风险评估能力和预警能力。
第三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全面实施“三医”联动改革。实施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及医用耗材零差率、医保支付方式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办医责任,强化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建立公立医院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药品带量议价采购、加强行政监管、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院内部控费机制等措施,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缓解居民看病就医负担。
——强化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赋予公立医院在人事管理、医技科室设置、副职推荐、中层干部聘任、职称聘任、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方面享有自主决定权。探索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公开招聘,实行院长负责制、年薪制、聘任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实质性运行,加强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改革,重新核定医院人员总数,实行人员总量调控和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编外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同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聘任实行备案制,硕士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高级职称的职数实行统筹单列管理,不占单位职数。建立与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及年薪、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完善院长年度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适合行业特点、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薪酬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二、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建立责权对应的基层管理新机制。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归口、三下放”管理新体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业务、经费归口区卫计局管理,内部的人事权、经营权、分配权进一步下放各基层单位。探索实行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实行编制与编外人事代理“二合一”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增长机制,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
——改进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慢性病社区管理“一条龙”服务,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和绩效考核机制。优先将“老、高、糖”、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和计生低保户、计生特殊家庭、原农村二女户对象纳入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强化定团队、定期、定点下社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小病住院治疗”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正骨医院建立的区域医疗卫生互联互动协作机制,发挥上级医生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双向转诊”和医保特殊病种检查的“绿色通道”;推行上级医生定期定人下基层诊疗、提供专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机制,促进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和“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就医格局进一步形成。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多劳多得和后续服务考核激励机制,逐步调整上级医生、服务团队和卫生计生保健助理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促进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的推广应用。巩固提升2个国家级、1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双达标”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目标任务。兑现高学历、低年资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津贴补助政策。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和学历教育。公开招聘、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分级诊疗制度。贯彻省、市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入手,综合运用诊疗服务价格差别化、医保报销比例差别化和药品零差率等优惠政策,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及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就医。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上级医院建立的区域医疗互联互动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放宽多点执业医师职称限制,实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促进区域优质医疗资源和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
四、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改革医保管理体制。衔接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和市级统筹,做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合一和药品采购、结算职能整合,实施医保统一经办管理机构改革,组建市级统筹垂直管理(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落实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合理确定统筹区医保基金结余留用与超支分担比例;扩大单病种付费改革试点病种数。实行按人头付费,精神病治疗实行按床日付费。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DRGs)付费方式,探索实行中西医治疗同病同支付标准。建立医保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和合理用药。
——巩固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衔接推进居民医保政策一体化和医保制度设区市级统筹,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贯彻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保障机制,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逐步提高居民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根据区政府财力状况和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到2020年,实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有一定幅度增加,居民医保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国家最低标准。完善大病保障政策、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实现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5%左右,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45%。
五、推进社会资本办医
——促进多元办医。引导社会办医走多元化,向“专、精、优”方向发展,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强分类管理,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产儿科、中医药、医养康复等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营利性医疗机构走高端化、多样化和差别化的发展路子。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医。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质量控制和医院评价范围,规范和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
——加大扶持力度。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具体数量、地点和间距的限制要求,按照“非禁即可”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公开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进一步放宽准入。优先支持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举办医疗机构,重点发展老年康复(老年护理)、产儿科、中医药、肿瘤、职业病防治、口腔、眼科、精神卫生等领域。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与国内名医院合作,在丰泽举办高端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非基本医疗项目合作,扩充优质医疗资源。
——落实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8号)各项优惠政策,推动社会资本办医健康发展。鼓励选派公立医院具有管理专长的专业医技人员或管理人员到非公立医院挂职业务副院长,发挥公立医院的学科优势做好对口帮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大病保险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第四节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继续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创建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加强优生指导、生殖保健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引导家庭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完善奖扶机制。整合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计生家庭扶助保障政策体系。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小额贴息贷款等帮扶政策,加大特殊困难计生家庭帮扶力度。做好普惠政策与计生利益导向的衔接工作。继续把实施关爱女孩“五项工程”(安居、成才、致富、亲情、保障)和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列入每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完善计生家庭社会保障。落实计生家庭大病统筹补助、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救助等制度。将年满60周岁原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父母的健康检查纳入社区卫生特殊服务对象。实施重点针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再生育辅助工程。坚持执行“老人老办法”,继续实施原有计生帮扶政策和帮扶项目,落实好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推进对计生困难家庭和计生特殊家庭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小额贴息贷款、生育关怀行动、生产帮扶等精准帮扶。
二、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
——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定量评估。创新激励机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积极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
——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推进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一盘棋”工作机制。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加强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新市民之家”等服务场所建立和流动人口服务进企业、市场、园区等活动。
——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推进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提高药具服务可及性、易得性和药具质量安全。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推进孕情检查和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发挥征信体系作用,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推进计划生育基层自治和诚信计生。创建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区和“六好”示范村(居),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协调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改革。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发挥计生协会群团组织作用。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更好地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等工作,深化生育关怀,扩大幸福工程、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安居工程、金秋助学、关爱失独、伤残家庭和计生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探索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计生服务管理新模式,为计生群众排扰解难。
——加强生育文化建设。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科技平台宣传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坚持“三演”(演出、演唱、演讲)群众性宣传,创作群众喜闻乐见计生宣传精品,加强“全面两孩”、优生优育等计划生育服务的宣传引导。
第五节 加强队伍建设和科研教学
一、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卫技人员的“三基”培训和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培养全科医生,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拓宽卫生技术人才招聘渠道,放宽紧缺专业招聘条件。支持医师多点执业,返聘中、高级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传帮带教,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到2020年,实现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人,并按照比例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实行人事代理等编制制度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管理队伍培养、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与退出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医德医风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医务人员医德考核档案,将医德医风评价纳入医务人员执业考核指标体系,与医师定期考核相挂钩。
二、强化医药卫生人才投入机制。设立政府特别补助金,对高学历及紧缺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补助,以稳定新招聘人员,培养年轻医技骨干。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改善高层次、实用型和培养型人才待遇。鼓励正骨医院、民办医院聘请医学院士和国家级、省级医学专家担任名誉院长、顾问,吸引更多高端人才、高端资源在丰泽落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延退返聘中高级职称医师到基层服务。实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补助政策,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待遇。到2020年,各类专门人才急需紧缺状况明显改善。
三、设立高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参照市级做法,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与单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博士学位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可直接考核录用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人员。单位编制已满的,允许先录用,待其单位人员编制空缺时予以办理入编手续。
四、推动医学科研教学。依托正骨医院作为省内外多所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的科教优势,做好带教管理等实习教学任务。承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加强临床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优秀中医药人才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申报福建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人选,促进医学科教的传帮带;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区科研课题和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中医药学术交流;积极研发中医、中西结合诊疗新技术,力争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专利;鼓励具备条件的民办医院参与科研,承担医学教育工作。
第六节 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发展
一、提升特色专科品牌效应。巩固提升正骨医院的中医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建设和科技创先项目建设,加强中药制剂临床科研协作与临床应用。扩大中医特色品牌影响力,突出医武文化特色,重点发挥正骨手法、推伤手法、针推疗法及自制中医药剂等优势,加强内强外引和技术创新,建立健全以整复、推拿、康复等传统技术为基础的、具有中医骨伤专科特色的“绿色疗法”体系,进一步提升微创骨科技术水平和重点专科成效,促进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社区,服务群众。推行以中医临床护理路径为指导的护士管理病人制度,推进养生和防治相结合的施护模式,努力打造“一科一特色,一科一品牌”的中医护理服务新模式。
二、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善中医诊疗条件和就医环境,全面完成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综合诊疗服务区建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加强中医药传承普及,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制度,建立中医工作室。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落实中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疗服务机构。发挥区中医药学会的作用,支持开展中医药学术活动,促进丰台和国际中医药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中医医疗保健、康复能力建设。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工程,挖掘整理传统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拓展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等方面的优势,将中医预防保健技术拓展到儿童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的推广应用。规范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健康状态辩识、亚健康调养等服务,发展药浴、康复理疗、医养保健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发展传统中医药特色堂(馆)。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提高公民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
第七节 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一、鼓励发展医养结合。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康复护理、慢病管理、中医保健等家庭医生式服务。发展新兴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延伸健康服务;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养老保健机构。
二、推进健康管理向多元化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国际知名健康服务机构,开展连锁经营,打造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的知名品牌。引导健康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发展。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辅导机构。鼓励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鼓励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促进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教育等移动医疗新型业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医疗、疾病保险等产品。鼓励各类健康服务机构参加责任保险。
第八节 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
一、整合优化卫生计生信息系统。贯彻落实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思路,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促进人口健康信息标准化应用,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推动居民健康“一卡通”、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作用,提升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在医改监测、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行政监管决策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二、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应用,促进智慧健康管理,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上传率、完整性及健康医疗数据质量,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合理利用。提升正骨医院的“互联网+医疗”便民服务功能,完善在线医疗服务模式,包括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第三方医疗支付、检验检验结果查询、知情通报等电子化自助便民服务,优化“自助医疗”、“移动医疗”、“诊桌医技预约”和“移动护理”终端系统,减少患者候诊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和诊疗效率。实现患者在病房、诊间可自助缴费和查询费用清单、检验报告单、医生排班等信息。依托基层卫生信息系统拓展社区卫生服务手机APP应用软件,建立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信息互动平台,探索实施远程家庭健康监护。升级优化正骨医院自行研发的中医特色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争取福建省“中医云平台省级数据中心”落户正骨医院。
第四章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督等方面的责任,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断提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与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及个性化、差异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加强对卫生计生发展的投入,建立卫生计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事业等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明确政府办医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区政府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及发展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保健机构等健康服务产业,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持续运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等项目给以补助。
三、加强监督评价。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把落实规划的目标、发展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建设等纳入到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实行规划实施中期评价和终期考核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督查,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研究解决对策。规划终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价重要内容,以推动规划落实。
四、营造良好环境。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落实“1263”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学习、强化服务、台化创新、强化效能。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从抓思想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方面入手,增强工作实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持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围绕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附表:
1.丰泽区“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2.丰泽区“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附表1
丰泽区“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0年末 |
规划目标 |
实现情况 |
|
2015年末 |
2015年末 |
年均增长(下降)或提高 |
|||
1.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
张 |
2.27 |
2.3 |
2.58 |
略增 |
2.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1.56 |
2 |
2 |
8.72 |
3.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1.32 |
2 |
1.98 |
10 |
4.婴儿死亡率 |
‰ |
3.99 |
6.5以下 |
3.88 |
下降 |
5.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0 |
17以下 |
0 |
0 |
6.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
1/10万 |
253.02 |
稳中有降 |
264.74 |
下降 |
7.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率 |
1/10万 |
0.26 |
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
0.87 |
略增 |
8.人口出生率 |
‰ |
8.59 |
12 |
10.9 |
下降 |
9.人口自增率 |
‰ |
4.58 |
7 |
6.36 |
下降 |
附表2
丰泽区“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
指标性质 |
||
泉州 |
丰泽区 |
泉州 |
丰泽区 |
|||
1.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6.49 |
3.88 |
16以下 |
16以下 |
预期性 |
2.婴儿死亡率 |
‰ |
3.31 |
0 |
7以下 |
7以下 |
预期性 |
3.千人均床位数 |
张 |
3.73 |
2.58 |
5左右 |
4.42 |
预期性 |
4.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1.6 |
2 |
2.2 |
2.1 |
预期性 |
5.千人均注册护士数 |
人 |
1.76 |
1.98 |
2.7 |
2.6 |
预期性 |
6.城市居民参保率 |
% |
99.98 |
98 |
98以上 |
98以上 |
预期性 |
7.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
73.46 |
53.97 |
80左右 |
55左右 |
预期性 |
8.区域内就诊率 |
% |
60 |
60 |
90 |
60 |
预期性 |
9.公立医院药占比 |
% |
35 |
17.30% |
30 |
17.30% |
预期性 |
1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73.36 |
63.17 |
80 |
80 |
预期性 |
11.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9.63 |
61.04 |
80 |
80 |
预期性 |
12.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
万人 |
0.18 |
0.01 |
0.95以下 |
0.08 |
预期性 |
13.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
万人 |
2.32 |
0.11 |
1.46 |
0.07 |
预期性 |
14.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9.88 |
99.74 |
大于95 |
大于95 |
约束性 |
15.期末总人口规模 |
万人 |
851 |
56.5 |
915 |
61 |
预期性 |
16.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
‰ |
13.5 |
10.9 |
20左右 |
20左右 |
预期性 |
17.年均自然增长率 |
‰ |
7.1 |
6.36 |
14以下 |
14以下 |
预期性 |
18.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
‰ |
85.77 |
93.54 |
90以上 |
93以上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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