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300-2024-00221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4〕143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6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级传统村落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蟳埔社区保护发展规划(2024-2040年)》的批复
    时间:2024-11-17 11:23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请求同意<福建省级传统村落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蟳埔社区保护发展规划(2024-2040年)>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级传统村落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蟳埔社区保护发展规划(2024-2040年)》(以下简称《保护发展规划》)。

      二、同意《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保护层次。本次规划范围为蟳埔社区核心区域,规划面积55.1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5.1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8.64公顷。

      三、按照《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逐步完善社区空间管制,明确规划建设用地与上位规划相协调。

      四、按照《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保护发展项目和实施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建设项目分期逐步实施。要因地制宜完善社区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环卫设施工程以及综合防灾配套设施建设。

      五、经批准的《保护发展规划》是指导东海街道蟳埔社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保护发展规划》的要求。东海街道要按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和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落实《保护发展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规划,若需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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