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300-2024-00044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4〕2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8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泉丰应急〔2023〕16号)已收悉。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第二章:“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你局要严格按照计划中关于执法频次、时长、检查对象及内容的要求,开展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督促各街道参照制定委托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附件:丰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突出直接监管工作重点,兼顾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根据授权、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不得低于在册执法人数的90%。”
我局行政机关在册人员9人,按80%比例计算,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8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在册人员12人,按90%比例计算,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1人。共计19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4769日)
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6-104-11=251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6日;
2.双休日=52周×2日/周=104日;
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法定假日(不包含调休)共计11日。
总法定工作日=251日×19人=4769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1329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550日)+非执法工作日(1890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826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根据前3个年度平均值测算为1826天,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2.实施行政许可;
3.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对上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本局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跟踪检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5.参加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工作;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四)非执法工作日(1760日)
非执法工作日,根据前3个年度平均值测算为1760天,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
2.政治及业务学习、培训、参观、会议;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
4.参加党群活动;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1183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为1183天,是指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所占用的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全年安排132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基础股,全年安排222个工作日;
3.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全年安排829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一般检查企业,采取委托街道执法、“双随机”“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利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对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综合监督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检查对象。我局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目前,由我局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共105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气体充装)1家,加油站27家,零售店面20家,批发贸易经营(含租赁储存设施、无储存设施)企业57家;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为加油站、零售店面和批发贸易经营企业,无涉及重点工艺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气体充装)1家,其余104家纳入一般检查企业范围。
2.检查安排。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单位除检查外,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的需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履行“五整改一监督”程序,还需进行复查;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改正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每次必须2人以上参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个单位执法检查需3个工作日以上,全年危化股132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检查44家(次),实际检查44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家(次),占计划的5%,重点检查单位名称、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一般检查42家,采取随机抽查(含四不两直)方式,占95%,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安全生产基础股
1.检查对象。负责冶金等行业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将所监管的企业分为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范围为涉爆粉尘企业18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业企业1家,危化品使用15家,限额以上15家,规上企业4家,规模以下1家,全年计划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54家(名单详见附件2)。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企业为一般检查企业,一般检查企业主要委托各街道办事处监管,我局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按照“双随机”原则每半年抽查一般检查企业8家(每个街道1家),全年计划抽查一般检查16家。
2.检查安排。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单位除检查外,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的需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履行“五整改一监督”程序,还需进行复查;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改正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每次必须2人以上参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需2个工作日以上,全年基础股222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检查70家,其中重点检查54家,占计划的77.1%,重点检查单位名称、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一般检查16家,采取随机抽查(含四不两直)方式,占22.9%,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在辖区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检查。同时,核实查办各渠道的举报案件。
1.检查对象:辖区安全评价机构3家。
2.检查安排:对辖区3家安全评级机构进行检查,每次2人以上参加,平均对每个单位执法检查需2-3个工作日,全年安排25个工作日,检查安排详见附件3。
同时,核实查办各渠道的举报案件,每年约处理10-20家,每次需2人办理,每起案件平均30天,安排829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依法对实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还应以《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为重点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二)安全生产基础股
对工业、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5.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三级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8.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9.《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10.《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1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三)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对安全评价机构:
1.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情况;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具备条件情况;
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情况。
五、执法检查处理措施
执法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公正开展执法检查,如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的合法、准确和真实,对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当场予以纠正;
2.责令限期改正;
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6.依法采取立案查处、查封、扣押和移送等处理措施。
对应当依法责令整改的,由检查人员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或当场整改,并落实复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依法处置;对涉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立案查处;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必要时按程序提请区安办挂牌督办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对不具备生产安全条件,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关闭;对不属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移送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批准后,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在3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上述重大调整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重点检查企业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重点检查企业的范围作出变更的;
(二)监督检查企业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的;
(三)其他需要报批的情形。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同时核定相应的工作量。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以存档备查。
附件: 1.2024年度丰泽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4年度丰泽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3.2024年度丰泽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2024年度丰泽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企业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要事项 |
检查方式 |
行业领域 |
1 |
泉州协辉气体有限公司(带储存充装) |
一次 |
一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1-6、10、11。《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 |
重点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2-4 |
辖区加油站 |
一次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1-6、10、14;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
5-7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及现场安全。 |
|||
8-11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贸易企业) |
一次 |
||||
12-14 |
辖区加油站 |
一次 |
二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1-6、10、14;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15-17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及现场安全。 |
|||
18-22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贸易企业) |
一次 |
||||
23 |
泉州协辉气体有限公司(带储存充装) |
一次 |
三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3-6、8、10、12;《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 |
重点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24-26 |
辖区加油站 |
一次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3-6、8、10、12;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
27-29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现场安全。 |
|||
30-33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贸易企业) |
一次 |
||||
34-36 |
辖区加油站 |
一次 |
四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3-6、8、10、12;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37-39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及现场安全。 |
|||
40-44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贸易企业) |
一次 |
||||
附件2
2024年度丰泽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 街道 |
行业 领域 |
检查 频次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方式 |
检查主要事项 |
备注 |
1 |
泉州海鼎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东海 |
餐饮 |
一次 |
第一 季度 |
重点 检查 |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20版):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5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2.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3.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4.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
限额以上 |
2 |
泉州市佳诚金属工贸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3 |
泉州万达文华酒店 |
泉秀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4 |
泉州华盛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5 |
福建省日春茶道酒店有限公司 |
东海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6 |
福建泉州浔埔尚好餐饮有限公司 |
东海 |
餐饮 |
限额以上 |
||||
7 |
泉州市鼎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城东 |
餐饮 |
限额以上 |
||||
8 |
泉州市万腾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9 |
丰泽区金盛五金加工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0 |
泉州康达五金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1 |
泉州市丰泽北峰聚益美工厂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12 |
川胜烤漆厂 |
北峰 |
轻工 |
一次 |
第二 季度 |
重点 检查 |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20版):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5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3.《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
粉尘涉爆 |
13 |
泉州市千广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
华大 |
纺织 |
规模以上 |
||||
14 |
泉州市丰泽亿盛皮塑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规模以上 |
||||
15 |
泉州星星电子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规模以上 |
||||
16 |
泉州市丰毅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规模以上 |
||||
17 |
泉州鑫光科技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8 |
福建安欣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泽区北峰分店 |
北峰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19 |
丰泽区晨鹏五金加工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20 |
泉州大孙五金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21 |
泉州美升衣架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规模以下 |
||||
22 |
福建泉州锦亿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23 |
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24 |
泉州益硕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25 |
泉州市锡红五金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26 |
泉州市丰泽海兴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27 |
泉州市丰泽新盛艺品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28-35 |
8家(每个街道抽查冶金等行业企业1家) |
8个街道 |
一次 |
第一、二季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
36 |
泉州海福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一次 |
第三 季度 |
重点 检查 |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20版):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5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3.《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
危化品使用 |
37 |
泉州市泉德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
清源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38 |
泉州发源艺品有限公司 |
清源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39 |
泉州市双蓉工艺品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40 |
丰泽区祥德五金喷塑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41 |
丰泽区泽泉五金加工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42 |
丰泽区渝丰五金工艺喷塑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43 |
福建泉州佳美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44 |
泉州华住你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东湖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45 |
泉州肖四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城东 |
餐饮 |
限额以上 |
||||
46 |
泉州盈梅工艺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47 |
泉州晨阳礼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48 |
泉州市协礼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49 |
泉州华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东湖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50 |
泉州市丰泽黎发工艺有限公司 |
清源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51 |
泉州哥老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泉秀 |
餐饮 |
限额以上 |
||||
52 |
泉州市丰泽宏展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一次 |
第四 季度 |
重点 检查 |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20版):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5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3.《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 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
粉尘涉爆 |
53 |
泉州华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泉秀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54 |
泉州市鲤港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泉秀 |
餐饮 |
限额以上 |
||||
55 |
泉州宝源酒店有限公司 |
泉秀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56 |
泉州鼎嘉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
清源 |
轻工 |
危化品使用 |
||||
57 |
丰泽区毅焜五金加工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58 |
泉州丰美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59 |
泉州市开元梅峰金属拉丝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60 |
泉州市丰泽区群达五金工艺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61 |
泉州晶都酒店有限公司 |
东湖 |
住宿 |
限额以上 |
||||
62 |
泉州五十七度湘餐饮有限公司 |
泉秀 |
餐饮 |
限额以上 |
||||
63-70 |
8家(每个街道抽查冶金等行业企业1家) |
8个街道 |
一次 |
第三、四季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附件3
2024年度丰泽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 频次 |
检查 时间 |
检查主要事项 |
检查方式 |
行业领域 |
1 |
福建省雄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一次 |
2024年 |
1.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情况;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具备条件情况;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情况。 |
重点检查 |
安全评价机构 |
2 |
厦门市九安安全检测评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
3 |
福州正先安全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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