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300-2023-00147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3〕30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31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
现将《丰泽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
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及《福建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要求,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应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年分3年逐年恢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应于2023年底前恢复或调整补划到位,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核实处置工作应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处置”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进行整改或补划。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情况
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丰泽区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413.08亩,其中水田面积1584.08亩、水浇地面积1029.29亩、旱地面积799.71亩;永久基本农田1147.80亩,其中水田面积395.25亩、水浇地面积540.44亩、旱地面积212.11亩。
丰泽区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耕地2762.28亩,按照地类分析,其中水田1464.19亩,水浇地609.85亩,旱地688.24亩;按照稳定情况分析,其中稳定耕地2753.27亩,不稳定耕地9.01亩;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分析,其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2412.73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349.55万亩。
三、丰泽区耕地保护目标中的和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情况
(一)地类分布情况
通过对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最终成果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套合分析,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图斑合计76个,面积102.09亩,其中“非农化”50.40亩,“非粮化”51.69亩。耕地保护目标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非耕地图斑合计19个,面积19.82亩,其中其中“非农化”7.20亩,“非粮化”12.62亩;耕地保护目标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面积合计82.27亩,其中“非农化”43.20亩,“非粮化”39.07亩。
(二)处置分类计划
1.就地整改的几种情形
根据《通知》要求,丰泽区存在以下几种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情形,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
(1)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流转耕地实施的造林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计8.31亩;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窖、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对方固体废弃物、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合计4.79亩;
(3)因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规划要求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计1.49亩;
2.拟调整补划的情形
因非耕地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等其他原因调出的,合计5.23亩;
四、永久基本农田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计划
(一)恢复整改
根据丰泽区耕地保护目标中的和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情况,需恢复整改面积14.59亩,主要分布于北峰街道、城东街道、东湖街道、华大街道、清源街道,主要地类为果园、其他园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科教文卫用地、设施农用地,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复耕。
丰泽区恢复整改图斑情况表
地块编号 |
处置类型代码 |
街道 |
当前地类 |
整改起止时间 |
面积(亩) |
02 |
101 |
北峰街道 |
果园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1.21 |
03 |
101 |
清源街道 |
其他园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58 |
04 |
101 |
北峰街道 |
乔木林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59 |
05 |
101 |
北峰街道 |
乔木林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25 |
06 |
101 |
北峰街道 |
乔木林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2.88 |
07 |
101 |
北峰街道 |
其他林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2.34 |
08 |
102 |
东湖街道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2.4 |
09 |
102 |
清源街道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29 |
10 |
102 |
北峰街道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8 |
11 |
102 |
城东街道 |
工业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44 |
12 |
1033 |
华大街道 |
科教文卫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45 |
13 |
1033 |
华大街道 |
科教文卫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1.04 |
15 |
101 |
华大街道 |
设施农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18 |
16 |
101 |
北峰街道 |
设施农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29 |
17 |
102 |
北峰街道 |
工业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1 |
18 |
102 |
北峰街道 |
工业用地 |
2023年8月-2023年10月 |
0.75 |
总计 |
- |
- |
- |
- |
14.59 |
(二)调整补划
根据丰泽区耕地保护目标中的和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情况,需调整补划图斑面积5.23亩,调出图斑主要分布在北峰街道,主要地类为农村道路、科教文卫用地。拟补划地块分布在北峰街道,以永久基本农田连片、优先划入高标准农田为原则,街道内落实完成调整补划或进出平衡。
丰泽区调出图斑情况表
地块编号 |
处置类型代码 |
街道 |
当前地类 |
面积(亩) |
01 |
251 |
北峰街道 |
农村道路 |
1.02 |
14 |
251 |
北峰街道 |
科教文卫用地 |
0.92 |
19 |
251 |
北峰街道 |
农村道路 |
3.29 |
总计 |
- |
- |
- |
5.23 |
五、时间进度安排
1.8月15日前,下发图斑至各街道,分类摸排现场实际情况;
2.9月1日前,指导街道收集用于调整补划相关举证材料,根据街道反馈意见调整处置计划,并编制区级处置方案;
3.9月15日前,指导街道开展就地整改相关工作,落实补划耕地位置与现场种植情况,确保整改或补划地块符合国土调查新增耕地认定标准;
4.10月15日前,对于整改恢复为耕地的情形持续跟踪指导,确保街道整改落实到位;逐步开展整改和补划地块的举证工作:对于整改恢复的耕地,必须现状是正在种植的粮棉油糖菜及饲料饲草等农作物,且农作物必须出土长苗;对于补划地块,必须现状是正在种植的粮棉油糖菜及饲料饲草等农作物,或虽然现状未种植作物,但举证照片能够明显体现耕地台面特征;
5.10月31日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并按程序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级论证审核。
六、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的恢复计划
根据《通知》要求,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应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年分3年逐年恢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应于2023年底前恢复整改或调整补划到位,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丰泽区部下发耕地保护目标中的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面积合计19.82亩,占耕地保护目标非耕地的19.41%,在完成本年度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的核实处置任务后,非耕地恢复任务完成19.41%。
丰泽区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合计82.27亩,占耕地保护目标非耕地的80.59%,主要地类为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公园与绿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特殊用地、果园、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科教文卫用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高教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主要分布在北峰街道、城东街道、东海街道、清源街道、华大街道。
计划到年底通过耕地恢复整改或是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等方式处置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10.81亩,并落实到年度变更调查中,完成处置后,非耕地恢复任务达到30%,完成本年度的恢复目标。
丰泽区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图斑情况表
街道 |
当前地类 |
面积(亩) |
北峰街道 |
乔木林地 |
0.02 |
其他林地 |
31.12 |
|
工业用地 |
5.33 |
|
城镇住宅用地 |
1.96 |
|
公用设施用地 |
0.15 |
|
科教文卫用地 |
1.92 |
|
高教用地 |
0.5 |
|
特殊用地 |
0.2 |
|
公路用地 |
12.11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2.31 |
|
农村道路 |
0.68 |
|
坑塘水面 |
0.59 |
|
城东街道 |
乔木林地 |
2.21 |
工业用地 |
0.6 |
|
城镇住宅用地 |
2.3 |
|
公园与绿地 |
7.34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01 |
|
东海街道 |
其他林地 |
0.46 |
特殊用地 |
4.88 |
|
设施农用地 |
0.09 |
|
华大街道 |
工业用地 |
0.17 |
科教文卫用地 |
0.74 |
|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19 |
|
清源街道 |
果园 |
3.9 |
城镇住宅用地 |
1.49 |
|
总计 |
- |
82.27 |
本年度处置工作完成后,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图斑未处置面积71.46亩,计划按照2024年与2025年每年度各恢复35%、35%的比例,以区范围内平衡的方式逐步恢复,完成国家对耕地保护目标非耕地 3 年逐步恢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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