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300-2021-00009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1〕15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10
你局《关于报批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泉丰应急〔2021〕10号)收悉。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63号、第77号修正)第六条第二款:“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你局要严格按照计划中关于执法频次、时长、检查对象及内容的要求,开展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附件:丰泽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突出直接监管工作重点,兼顾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根据授权、委托开展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不得低于在册执法人数的90%。”
我局行政机关在册人员7人,按80%比例计算,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6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在册人员13人,按90%比例计算,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2人。共计18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4267日)
个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日。
其中: 1.全年总天数365日;
2.双休日=52周×2日/周=104日;
3.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日法定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 =250日×18人=4500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510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010日)+非执法工作日(1980日)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510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指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日。
1.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全年安排150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基础股,全年安排330个工作日;
3. 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年安排3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01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负责危险化学品有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咨询、审核受理、登记建档及现场核查工作,安排300个工作日;
2.群众举报件、信访件和上级督办件的调查处理,按每季度5起计算,每次核查处理安排3名工作人员、0.5个工作日测算,安排30个工作日;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排3名人员负责,安排310个工作日;
4.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听证、复议答辩及诉讼应诉,安排2名人员负责,按年均20起测算,安排320工作日;
5.区政府或上级应急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如开展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节、汛期等重要节点安全大检查安排20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工作,安排50个工作日;
7.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等,安排150个工作日;
8.业务数据统计报送、执法档案、内页材料整理归档,安排350个工作日;
9. 配合其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安排100个工作日;
10.开展机动执法。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机动监管工作日计划平均每人每月1个机动工作日,安排2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980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按每人每月2次,安排432日;
2.党群活动、政治及业务学习、培训、参观、会议工作日按月均每人4日,安排864日;
3.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等按人均13.5日,安排243日;
4.考核指导街道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一年平均2次,每次平均7天,一次平均6人,安排84个工作日;
5.接受上级考核、督导、巡查、调研等工作,安排107个工作日;
6.分行业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5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200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直接监管的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其他直接监管的一般检查企业,采取委托街道执法、“双随机”“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利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对各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综合监督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检查对象。我局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目前,由我局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共108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气体充装)1家,加油站23家,零售店面22家,批发贸易经营(含租赁储存设施、无储存设施)企业62家;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我区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主要为加油站、零售店面和批发贸易经营企业,无涉及重点工艺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气体充装)1家,其余107家纳入一般检查企业范围。
2.检查安排。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单位除检查外,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的需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履行“五整改一监督”程序,还需进行复查;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改正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每次必须2人以上参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个单位执法检查需3个工作日以上,全年危化股15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检查50家(次),实际检查42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家(次),占计划的10%,重点检查单位名称、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一般检查40家,采取随机抽查(含四不两直)方式,占90%,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安全生产基础股
1.检查对象。我局负责冶金等行业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将所监管的企业分为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范围为涉爆粉尘企业12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业企业21家,涉氨制冷2家,建筑面积3000㎡以上13家,新增规上企业6家,联合惩戒对象1家,全年计划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56家(名单详见附件1)。重点检查范围以外的企业为一般检查企业,一般检查企业主要委托各街道办事处监管,我局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按照“双随机”原则每半年抽查一般检查企业12家(每个街道1-2家),全年计划抽查一般检查24家。
2.检查安排。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单位除检查外,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的需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履行“五整改一监督”程序,还需进行复查;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改正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每次必须2人以上参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需3个工作日以上,全年基础股33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检查110家(次),实际安排检查80家,其中重点检查56家,占计划的70%,重点检查单位名称、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一般检查27家,采取随机抽查(含四不两直)方式,占30%。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三)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检查对象。我局依法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020年底,丰泽区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安全生产评介机构共5家,其中本辖区注册安全评价机构1家,在辖区内备案安全评价机构1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3家。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范围为安全评价机构2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3家。
2.检查安排。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单位除检查外,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的需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履行“五整改一监督”程序,还需进行复查;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改正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每次必须2人以上参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平均对每个单位执法检查需3个工作日以上,全年3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实际安排检查5家,检查单位名称、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四)执法大队
配合各股开展综合监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件查处。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1.依法对实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还应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为重点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二)安全生产基础股
对工业、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泉州智慧安监”系统运行情况;
2.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三级培训”情况;
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9.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三)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对各街道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内容:
1.组织开展半年度、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通过书面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企业等方式,督促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2.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督促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3.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组织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督办件的整改反馈工作,督促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对辖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监管内容:
1.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情况;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具备条件情况;
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情况;
4.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
5.建立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6.培训收费情况;
7.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五、执法检查处理措施
执法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公正开展执法检查,如实记录执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的合法、准确和真实,对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当场予以纠正;
2.责令限期改正;
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6.依法采取立案查处、查封、扣押和移送等处理措施。
对应当依法责令整改的,由检查人员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或当场整改,并落实复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依法处置;对涉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立案查处;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必要时按程序提请区安办挂牌督办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对不具备生产安全条件,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关闭;对不属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移送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批准后,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需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在3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上述重大调整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重点检查企业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重点检查企业的范围作出变更的;
(二)监督检查企业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的;
(三)其他需要报批的情形。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同时核定相应的工作量。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以存档备查。
附件:1. 2021年度丰泽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
2. 2021年度丰泽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安全监督检
查计划表
3. 2021年度丰泽区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2021年度丰泽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要事项 |
检查 方式 |
行业领域 |
1 |
泉州协辉气体有限公司 |
一次 |
一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1、3、4、5、7、10、14;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重点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 |
2-4 |
加油站 |
一次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加油站 |
||
5-7 |
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及消防安全。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8-11 |
批发贸易经营企业 |
一次 |
||||
12-14 |
加油站 |
一次 |
二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1-6、10、11。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加油站 |
15-17 |
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及消防安全。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18-21 |
批发贸易经营企业 |
一次 |
||||
22 |
泉州协辉气体有限公司 |
一次 |
三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3-6、10、12、13;表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重点检查 |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 |
23-25 |
加油站 |
一次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加油站 |
||
26-28 |
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及消防安全。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29-32 |
批发贸易经营企业 |
一次 |
||||
33-35 |
加油站 |
一次 |
四季度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第1-6、10、11。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加油站 |
36-38 |
零售店面 |
一次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消防安全。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
39-42 |
批发贸易经营企业 |
一次 |
附件2
2021年度丰泽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街道 |
行业领域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要事项 |
备注 |
1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中骏世界城店 |
城东 |
商超 |
一次 |
第一、二季度 |
重点检查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2 |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泉州丰泽分部 |
东海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
3 |
泉州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远太店) |
丰泽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
4 |
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丰泽泉秀分公司 |
丰泽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
5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泉秀店 |
东海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
6 |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丰泽商城 |
东湖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
7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浦西万达店 |
泉秀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
8 |
泉州隆凯食品有限公司 |
城东 |
商贸 |
一次 |
第一、二季度 |
重点检查 |
表1、表6-10、表6-11 |
涉氨制冷、有限空间 |
9 |
华润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表1、表6-9、表6-10、表6-11 |
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涉爆 |
|||
10 |
福建高利宝装饰礼品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表1、表6-9、表6-11 |
有限空间、粉尘涉爆 |
|||
11 |
泉州家豪木业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6-9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粉尘涉爆 |
|||
12 |
泉州市楠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3 |
泉州丰泉茶具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4 |
丰泽区铭源茶具加工厂 |
东海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5 |
丰泽区鼎泉茶盘加工厂 |
东海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6 |
泉州丰泽海光傢俱厂 |
华大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7 |
泉州金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华大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8 |
丰泽区恒升家居厂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19 |
泉州和乘家具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20 |
泉州市雅乐美橱柜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粉尘涉爆 |
||||
21 |
泉州优诺箱包有限公司 |
华大 |
轻工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6-5轻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风险管控未完成 |
|||
22 |
泉州和兴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风险管控未完成 |
||||
23 |
泉州时颖服饰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风险管控未完成 |
||||
24 |
泉州回鑫包袋有限公司 |
东湖 |
轻工 |
风险管控未完成 |
||||
25 |
泉州童真服装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风险管控未完成 |
||||
26 |
泉州协兴轻工有限公司/泉州协兴园艺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有限空间/风险管控未完成 |
||||
27 |
实达工艺(泉州)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有限空间/风险管控未完成 |
||||
28 |
泉州市兆辉礼品有限公司/泉州兆祥礼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联合惩戒 |
||||
29-40 |
12家(每个街道抽查冶金等行业企业1-2家) |
8个街道 |
|
一次 |
第一、二季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6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根据所抽查的企业行业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
|
41 |
泉州昌隆汽车配件工业有限公司 |
清源 |
轻工 |
一次 |
第三、四季度 |
重点检查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6-5轻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6-4机械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6-11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有限空间 |
42 |
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43 |
泉州海天染整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44 |
泉州华兴石业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45 |
虎都(中国)实业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46 |
泉州市顺通艺品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47 |
福建万象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城东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48 |
泉州恒源艺品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49 |
泉州曦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50 |
泉州市富凯印花有限公司 |
东海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51 |
泉州三盛橡塑发泡鞋材有限公司 |
东湖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52 |
泉州丰泽正月娇工艺有限公司 |
清源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53 |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 |
华大 |
机械 |
有限空间 |
||||
54 |
泉州市丰泽区诚益模具有限公司 |
清源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55 |
泉州海日星工艺美术有限公司 |
清源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56 |
泉州市丰泽区东德五金厂 |
华大 |
轻工 |
有限空间 |
||||
57 |
福建泉州福恩达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一次 |
第三、四季度 |
重点检查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6-5轻工(表6-4机械); |
新增规上企业 |
58 |
福建鹏宏工艺品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新增规上企业 |
||||
59 |
泉州易高箱包有限公司 |
城东 |
轻工 |
新增规上企业 |
||||
60 |
福建新弘电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北峰 |
机械 |
新增规上企业 |
||||
61 |
泉州众锦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北峰 |
机械 |
新增规上企业 |
||||
62 |
泉州友信箱包有限公司 |
北峰 |
轻工 |
新增规上企业 |
||||
63 |
泉州大洋百货有限公司 |
丰泽 |
商超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
建筑面积3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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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泉州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
丰泽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1㎡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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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泉州喜盈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城东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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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太古店 |
东海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3㎡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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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泉州市现代美居广场有限公司 |
东海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4㎡以上 |
||||
68 |
泉州苏宁易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泉秀 |
商超 |
建筑面积300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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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0 |
14家(每个街道抽查冶金等行业企业1-2家) |
8个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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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
第三、四季度 |
一般检查(双随机抽查) |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 试行):表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6冶金等工贸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根据所抽查企业行业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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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度丰泽区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监督检查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检查 频次 |
检查 时间 |
检查主要事项 |
检查方式 |
行业领域 |
1 |
泉州市海都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
一次 |
一、三季度 |
1.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2.建立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3.培训收费情况;4.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情况;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
重点检查 |
安全培训机构 |
2 |
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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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省科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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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省雄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一次 |
二、四季度 |
1.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情况;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具备条件情况;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情况。 |
安全评价机构 |
|
5 |
厦门市九安安全检测评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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