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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4.5257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新华北路、西至霞东路、南至西华大街、北至联丰大街。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北峰街道群峰社区、霞美社区、招丰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6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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