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3-00195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3〕10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7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丰泽区南埔山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改造项目顶荣路、蓬莱东路、同兴路、新铺路、辅道连接线(蓬莱西路)、12米支路(支一路)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2.5833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通源街、西至城东-北峰快速通道、南至324国道、北至刺桐路北拓城东段。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华大街道南埔社区、华大街道新铺社区、城东街道新前社区、城东街道霞美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丰泽区南埔山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改造项目顶荣路、蓬莱东路、同兴路、新铺路、辅道连接线(蓬莱西路)、12米支路(支一路),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组织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华大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丰泽区南埔山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改造项目顶荣路、蓬莱东路、同兴路、新铺路、辅道连接线(蓬莱西路)、12米支路(支一路)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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