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丰政办综〔2017〕79号
    

泉丰政办综〔201779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丰泽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丰泽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510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40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丰委2015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政策引导、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互联互动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项目清单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与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帮扶协作关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及常见病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2017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成熟定型,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基层首诊。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建立互联互动协作机制工作,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分级诊疗运行机制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正骨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重点扶持具有住院条件的东海、北峰2家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承担上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转诊工作。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城乡常住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任务,发挥治小病、管慢病、转大病的功能。其中:(1)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职能,将超出服务清单和服务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病人;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满足群众需求的康复、医养结合等特色医疗服务。(2)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在所在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管理下,为辖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诊疗服务、承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的老年人、妇女、儿童重点人群入户随访、健康档案更新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完成政府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相关服务工作。

2.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制。鼓励常见病、多发病到就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除急危重症、疑难杂症外,一般常见病的首诊不到城市三级医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试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基层首诊,每3-6个月到上级医院复诊。原则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签约居民的首诊机构,首诊医疗机构要建立首诊和转诊登记制度。2017年底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

3.规范双向转诊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省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分级转诊标准与指南。患者经相应医疗机构首诊,确因病情需要,符合上转指征,可逐级向上转诊。患者自行越级就诊的,原则上不予出具转诊单。符合下转指征患者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医疗联合体内上下转诊可按院内转科简化转诊手续。

    各级医疗机构应安排专门科室(人员)负责转诊事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联体互联互动机制的上级医院应当为基层预留一定比例门诊号、检查检验号、住院床位等,优先接诊基层转诊患者。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和手术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已建立医联体的上级医院要成立入院服务中心、检查预约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内设机构,负责向上转诊需住院患者的住院预约、床位协调和特殊检查预约等;对向下转诊患者,辖区已建立医联体的上级医院要提供患者在院期间的诊疗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

4.推进区、街道一体化管理。创新对口帮扶机制,做好精准帮扶,推动不同类别、层级的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或托管关系,构建 “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利双赢”的帮扶协作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形成可持续性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纵向医疗联合体发展建设,组建医疗联合体,构建区、街道、社区纵向一体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鼓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上级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区、街道一体化运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加入省、市级医院牵头组建的各类医疗联合体,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提升特色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5.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以慢性病为重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推行专科医生下社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建“全科+专科+养老”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指导、帮扶全科医生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评估与咨询、预约转诊、上门访视、家庭病床及居家养老等服务。完善签约医生在服务内容、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方面政策。以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选择部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统一规范的病种,探索开展慢病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分级诊疗工作,通过上级医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由医院向社区转诊并接受社区管理慢性病患者。

   (二)大力提升区及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传承泉州正骨“医武结合”文化,提升正骨医院的服务规模和科教研综合能力,加快正骨医院北峰院区的建设。重点加强针灸、骨伤、推拿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强化正骨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龙头”作用,为基层医疗卫生提供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执业规范的帮扶带教以及影像远程技术服务指导。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实现社区居民服务全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双达标。

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正骨医院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和业务指导,开展中医药综合治疗服务模式,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提供较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以中医馆为主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应用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

    (三)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发挥医保引导作用。贯彻执行提高城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有关规定,合理拉开基层与不同等级定点医院的报销差距。对按照分级诊疗规范要求从基层办理转诊以及符合下转指征到基层治疗的,实行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鼓励推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使用基本药物取消起付线。实行普通门诊统筹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在医疗联合体内转诊取消二次起付线。对不按规范就诊、转诊或非急诊疾病(非退休异地安置)未经审批自行越级就诊的,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引导群众合理就医。贯彻执行降低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起付线有关规定,提高报销比例,鼓励开展中医药服务。

2.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执行差别化价格政策。逐步降低药品、耗材、检查等价格,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项目价格。落实分级诊疗配套服务价格政策和签约服务价格,鼓励基层开展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服务。贯彻落实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远程会诊价格,鼓励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3.完善基层药品目录。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为保证突发事件、急诊抢救、专科治疗的配药需要,可从医保目录中的药品,配备使用一定部分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年配备使用非基药品种数不得超过省基本药品种数的20%,同时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根据转诊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探索在医联体内或托管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允许或放宽使用上级医院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4.落实医师多点执业。鼓励辖区已建立医联体上级医院的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享受上级医疗机构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生流动服务,病人本地就医”。

5.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定向委托培养大专学历以上卫生人才。到2020年,力争实现城区居民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所有新进临床医疗岗位的医师均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实施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待遇,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

6.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公立医院院长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目标年薪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与业务量保持协调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鼓励辖区公立医院专家在完成医院所安排工作的前提下到基层服务,适当发放基层帮扶劳务费,引导医务人员自愿下基层服务。

7.构建区域医疗转诊信息平台。配合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人口、电子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归并、整合个人健康信息,完善居民健康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与对口协作的上级医院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推进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辖区上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在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和上级医院信息系统之间搭建适应转诊审批管理和病情信息双向转诊的系统,保证预约挂号、预约检查、转诊服务信息畅通对接,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就诊模式。

四、时间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5月前。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组织建设、流程制定等工作,配合市级开展双向转诊平台前期建设。

(二)试行阶段:201756月。按《泉州市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及《泉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医疗联合体组建,并完成双向转诊平台建设。

(三)完善阶段:201768月。针对分级诊疗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及改进,进一步优化方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79月。全面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分级诊疗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量。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合力推进分级诊疗各项工作。

(二)强化推动,利益共享。加强医疗机构合作,在协作、帮扶等基础上,推广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建立纵向医联体理事会,推进医疗联合体内人、财、物进一步融合,逐步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收入分配、人才培养、设备设施共建、共享。

(三)严格考评,不断完善。区卫计局、人社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制度、基层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管理。适时开展分级诊疗服务效果评价,根据实际开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持续增强分级诊疗工作实效。

(四)广泛宣传,合理引导。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普及医务人员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以及分级诊疗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依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等作用,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宣传,通过对分级诊疗流程、医保报销差异、基层免费就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家人员导向等政策性措施的宣传,引导群众自愿分级诊疗,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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